今年以来,阜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以“实现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全覆盖”为目标,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实现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6件,比2013年同期增长10.9%,接受法律咨询1860余人次,受援人数达600余人。一是构建一个完整的工作网络。阜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县妇联、老龄委、残联、工会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成立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实现了一乡(镇、街道)一站、一村(社区)一点(员)(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一户一卡(为低保家庭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联系卡),形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县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从组织机构上基本实现了对困难群体的无缝隙覆盖,满足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二是签订一份切实的工作责任状。积极推行目标责任管理,把法律援助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在全县的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局领导与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将法律援助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法律援助“一票否决制”。三是完善一套科学的工作机制。为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司法局及时完善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职责》和《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等制度规定。按照规定,每月将通报一次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办,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将考核结果计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考核总分,实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