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最后停下来时,是在南方沿海的一座海景房前。
虽然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那时挑选房子时真的很有眼光。装修得也异常温馨,怎么看都是从前五六喜欢的风格。乃至进了房子看了一圈后,我到底没忍住还是生了点羡慕嫉妒恨。
明明是个二十年不曾出现的男人呢,居然就能把五六所有的喜好都琢磨得一清二楚,甚至连衣柜里提前准备好的衣物都是五六的号码。
一点都不难猜到,这房子肯定早就挂在了五六名下。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呵。我努力N久才只能买得起半山上的公寓送给他,那时倒好,不过动动手指的呢,就能弄出这么一大栋谁瞧了都动心的海景别墅当度假屋。
天晓得这样的房子他还准备了多少!
好吧,我妒忌了,不过,不丢人。没办法,情敌强得不像人,我也没必要把自己逼成个僵尸不是?
反正,那时再厉害,也不过准备了房子而已。而房子,是要住的。
现在,我住进来了,他可以瞑目了。
至于南青,放下我们两个后居然一句话不说转了身就往飞机里钻,我倒是纳了闷了。
我说,你就没点什么要跟我说的?你们老板就没吩咐你什么?
南青只是长长看了我一眼,然后咧咧嘴,笑了。
他说,爷把他的命都交给你了,我一个下人,还能说什么?
说完,人就走了,只剩我在原地被噎个半死。
什么事什么人啊简直。
都走吧,只留我们俩在这儿,哼,自在逍遥了去了。
好吧,自欺欺人,我承认。
当那时把人送上飞机的那一刻起,我就认定了,再回到我怀中的,只是我的五六,不是他那时的叶修砚。虽然有点捡了大便宜的嫌疑,但,既然人已经回到我怀里了,现在,我做主。
可是,老天总是喜欢跟我开玩笑。
自打跟那时分开起,五六小盆友就没消停过。在飞机上就往死里闹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连带着看我时都跟看杀父仇人样。实在熬不住了,忍着心疼把他掐晕了一路带到了这儿,本想着尘埃落定什么的,哪知道小祖宗净跟我出些幺蛾子。
前脚才把人放到卧室,我不过下楼找口水喝的,就听身后卟咚卟咚一阵响,扭头一瞧,差点没给气个半死。你说跑就跑吧,好歹穿上鞋啊!光着脚丫子就往外冲,都不嫌脚疼?
我还嫌心疼来着。
忙不迭追出去,可好,差点没跑折我两条腿。真是可以了,从前人精神时懒得路都不肯走的主,如今撒丫子一跑居然就让我追得几近断了气。
嘿,长进了哎。
不过,我是谁啊,能让他跑丢了不成?好悬把人扑住了,又不老实,一双腿扑腾地那叫一个起劲,中间还很带劲地踹中我小腿骨,嘶,要人命的疼。
我没了耐性,干脆把人一把捞起了倒扛在肩上就往回走。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
我告诉你,错了!错得离谱!
有了一次就不怕第二次,小祖宗也够给我长脸的,几个钟头里居然就来了三次大逃跑,每次不跑断气都不带停下的。至于结果,自然是每次都被我逮个正着然后继续扛麻袋。
几次下来,他不乐意了,赤红着一双眼死瞪着我,拳头攥的死紧。
我更不乐意了。小祖宗,再这么折腾下去,我不累死才怪!
所以,当我再一次把人从千米开外处逮住了往回扛时,终于认真又严肃地下了最后通牒。
我说,五六小朋友,你给我记住了,要跑,等到明个儿天亮了吃饱了我陪你跑马拉松,今儿天都黑了,你要是再这么折腾下去,今晚就把你捆成粽子。
五六不吭声,老老实实倒趴在我肩上。
本来以为他是妥协了,走了几步忽地意识到,五六那两个字对他而言其实跟浮云样,说了估计也没用。没办法,我还是硬着头皮把五六换成叶修砚三个字,然后赌着气再说了一遍。
结果,他还是没反应。
我以为他在生气,还想着回头弄些什么惊喜来讨他开心来着。实际上,直到很久之后才发觉,他不能说话了。
想想也是,虽然一直都在他身边没有走远过,真正意义上的见面却没有过,甚至他自始至终不知道我就在他身边,跟他同处一个屋檐下。当初只知道他闹了一通自杀未遂,醒来后就一直被那时拴在身边,等到后来被叶修礼埋进地下后,那时真正做到了寸步不离,连见一面的机会都没了,哪里还有能说得上话的荣幸?
甚至南下前在那家老宅里闲逛的一个钟头里,他也只是闷不吭声地缩在一边。
我只当是他惧生,哪里能料到,他竟是此生都说不得话?
不过,这不算太惊悚。最惊悚的,是在我说了一堆而他毫无反应时,走了没两步,我只觉后背上湿了一大片。忙不迭把人放下来,一看,我傻了眼。
他哭得很惨烈,惨烈到眼里流出来的,是血。
我差点被吓到心脏骤停。
手忙脚乱地把人扛回别墅,借着房子里简单的医疗用品跟脑子里少得可怜的急救知识现场发挥后,才确定人没事,不过是伤心过度而已。
哈,多搞笑的事啊。半年前还是我枕边人的主,半年后当着我的面为别的男人哭出血泪来。
老天爷这玩笑真是开大了。
最后停下来时,是在南方沿海的一座海景房前。
虽然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那时挑选房子时真的很有眼光。装修得也异常温馨,怎么看都是从前五六喜欢的风格。乃至进了房子看了一圈后,我到底没忍住还是生了点羡慕嫉妒恨。
明明是个二十年不曾出现的男人呢,居然就能把五六所有的喜好都琢磨得一清二楚,甚至连衣柜里提前准备好的衣物都是五六的号码。
一点都不难猜到,这房子肯定早就挂在了五六名下。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呵。我努力N久才只能买得起半山上的公寓送给他,那时倒好,不过动动手指的呢,就能弄出这么一大栋谁瞧了都动心的海景别墅当度假屋。
天晓得这样的房子他还准备了多少!
好吧,我妒忌了,不过,不丢人。没办法,情敌强得不像人,我也没必要把自己逼成个僵尸不是?
反正,那时再厉害,也不过准备了房子而已。而房子,是要住的。
现在,我住进来了,他可以瞑目了。
至于南青,放下我们两个后居然一句话不说转了身就往飞机里钻,我倒是纳了闷了。
我说,你就没点什么要跟我说的?你们老板就没吩咐你什么?
南青只是长长看了我一眼,然后咧咧嘴,笑了。
他说,爷把他的命都交给你了,我一个下人,还能说什么?
说完,人就走了,只剩我在原地被噎个半死。
什么事什么人啊简直。
都走吧,只留我们俩在这儿,哼,自在逍遥了去了。
好吧,自欺欺人,我承认。
当那时把人送上飞机的那一刻起,我就认定了,再回到我怀中的,只是我的五六,不是他那时的叶修砚。虽然有点捡了大便宜的嫌疑,但,既然人已经回到我怀里了,现在,我做主。
可是,老天总是喜欢跟我开玩笑。
自打跟那时分开起,五六小盆友就没消停过。在飞机上就往死里闹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连带着看我时都跟看杀父仇人样。实在熬不住了,忍着心疼把他掐晕了一路带到了这儿,本想着尘埃落定什么的,哪知道小祖宗净跟我出些幺蛾子。
前脚才把人放到卧室,我不过下楼找口水喝的,就听身后卟咚卟咚一阵响,扭头一瞧,差点没给气个半死。你说跑就跑吧,好歹穿上鞋啊!光着脚丫子就往外冲,都不嫌脚疼?
我还嫌心疼来着。
忙不迭追出去,可好,差点没跑折我两条腿。真是可以了,从前人精神时懒得路都不肯走的主,如今撒丫子一跑居然就让我追得几近断了气。
嘿,长进了哎。
不过,我是谁啊,能让他跑丢了不成?好悬把人扑住了,又不老实,一双腿扑腾地那叫一个起劲,中间还很带劲地踹中我小腿骨,嘶,要人命的疼。
我没了耐性,干脆把人一把捞起了倒扛在肩上就往回走。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
我告诉你,错了!错得离谱!
有了一次就不怕第二次,小祖宗也够给我长脸的,几个钟头里居然就来了三次大逃跑,每次不跑断气都不带停下的。至于结果,自然是每次都被我逮个正着然后继续扛麻袋。
几次下来,他不乐意了,赤红着一双眼死瞪着我,拳头攥的死紧。
我更不乐意了。小祖宗,再这么折腾下去,我不累死才怪!
所以,当我再一次把人从千米开外处逮住了往回扛时,终于认真又严肃地下了最后通牒。
我说,五六小朋友,你给我记住了,要跑,等到明个儿天亮了吃饱了我陪你跑马拉松,今儿天都黑了,你要是再这么折腾下去,今晚就把你捆成粽子。
五六不吭声,老老实实倒趴在我肩上。
本来以为他是妥协了,走了几步忽地意识到,五六那两个字对他而言其实跟浮云样,说了估计也没用。没办法,我还是硬着头皮把五六换成叶修砚三个字,然后赌着气再说了一遍。
结果,他还是没反应。
我以为他在生气,还想着回头弄些什么惊喜来讨他开心来着。实际上,直到很久之后才发觉,他不能说话了。
想想也是,虽然一直都在他身边没有走远过,真正意义上的见面却没有过,甚至他自始至终不知道我就在他身边,跟他同处一个屋檐下。当初只知道他闹了一通自杀未遂,醒来后就一直被那时拴在身边,等到后来被叶修礼埋进地下后,那时真正做到了寸步不离,连见一面的机会都没了,哪里还有能说得上话的荣幸?
甚至南下前在那家老宅里闲逛的一个钟头里,他也只是闷不吭声地缩在一边。
我只当是他惧生,哪里能料到,他竟是此生都说不得话?
不过,这不算太惊悚。最惊悚的,是在我说了一堆而他毫无反应时,走了没两步,我只觉后背上湿了一大片。忙不迭把人放下来,一看,我傻了眼。
他哭得很惨烈,惨烈到眼里流出来的,是血。
我差点被吓到心脏骤停。
手忙脚乱地把人扛回别墅,借着房子里简单的医疗用品跟脑子里少得可怜的急救知识现场发挥后,才确定人没事,不过是伤心过度而已。
哈,多搞笑的事啊。半年前还是我枕边人的主,半年后当着我的面为别的男人哭出血泪来。
老天爷这玩笑真是开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