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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老菜出土】五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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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最后停下来时,是在南方沿海的一座海景房前。
  虽然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那时挑选房子时真的很有眼光。装修得也异常温馨,怎么看都是从前五六喜欢的风格。乃至进了房子看了一圈后,我到底没忍住还是生了点羡慕嫉妒恨。
  明明是个二十年不曾出现的男人呢,居然就能把五六所有的喜好都琢磨得一清二楚,甚至连衣柜里提前准备好的衣物都是五六的号码。
  一点都不难猜到,这房子肯定早就挂在了五六名下。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呵。我努力N久才只能买得起半山上的公寓送给他,那时倒好,不过动动手指的呢,就能弄出这么一大栋谁瞧了都动心的海景别墅当度假屋。
  天晓得这样的房子他还准备了多少!
  好吧,我妒忌了,不过,不丢人。没办法,情敌强得不像人,我也没必要把自己逼成个僵尸不是?
  反正,那时再厉害,也不过准备了房子而已。而房子,是要住的。
  现在,我住进来了,他可以瞑目了。
  至于南青,放下我们两个后居然一句话不说转了身就往飞机里钻,我倒是纳了闷了。
  我说,你就没点什么要跟我说的?你们老板就没吩咐你什么?
  南青只是长长看了我一眼,然后咧咧嘴,笑了。
  他说,爷把他的命都交给你了,我一个下人,还能说什么?
  说完,人就走了,只剩我在原地被噎个半死。
  什么事什么人啊简直。
  都走吧,只留我们俩在这儿,哼,自在逍遥了去了。
  好吧,自欺欺人,我承认。
  当那时把人送上飞机的那一刻起,我就认定了,再回到我怀中的,只是我的五六,不是他那时的叶修砚。虽然有点捡了大便宜的嫌疑,但,既然人已经回到我怀里了,现在,我做主。
  可是,老天总是喜欢跟我开玩笑。
  自打跟那时分开起,五六小盆友就没消停过。在飞机上就往死里闹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连带着看我时都跟看杀父仇人样。实在熬不住了,忍着心疼把他掐晕了一路带到了这儿,本想着尘埃落定什么的,哪知道小祖宗净跟我出些幺蛾子。
  前脚才把人放到卧室,我不过下楼找口水喝的,就听身后卟咚卟咚一阵响,扭头一瞧,差点没给气个半死。你说跑就跑吧,好歹穿上鞋啊!光着脚丫子就往外冲,都不嫌脚疼?
  我还嫌心疼来着。
  忙不迭追出去,可好,差点没跑折我两条腿。真是可以了,从前人精神时懒得路都不肯走的主,如今撒丫子一跑居然就让我追得几近断了气。
  嘿,长进了哎。
  不过,我是谁啊,能让他跑丢了不成?好悬把人扑住了,又不老实,一双腿扑腾地那叫一个起劲,中间还很带劲地踹中我小腿骨,嘶,要人命的疼。
  我没了耐性,干脆把人一把捞起了倒扛在肩上就往回走。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
  我告诉你,错了!错得离谱!
  有了一次就不怕第二次,小祖宗也够给我长脸的,几个钟头里居然就来了三次大逃跑,每次不跑断气都不带停下的。至于结果,自然是每次都被我逮个正着然后继续扛麻袋。
  几次下来,他不乐意了,赤红着一双眼死瞪着我,拳头攥的死紧。
  我更不乐意了。小祖宗,再这么折腾下去,我不累死才怪!
  所以,当我再一次把人从千米开外处逮住了往回扛时,终于认真又严肃地下了最后通牒。
  我说,五六小朋友,你给我记住了,要跑,等到明个儿天亮了吃饱了我陪你跑马拉松,今儿天都黑了,你要是再这么折腾下去,今晚就把你捆成粽子。
  五六不吭声,老老实实倒趴在我肩上。
  本来以为他是妥协了,走了几步忽地意识到,五六那两个字对他而言其实跟浮云样,说了估计也没用。没办法,我还是硬着头皮把五六换成叶修砚三个字,然后赌着气再说了一遍。
  结果,他还是没反应。
  我以为他在生气,还想着回头弄些什么惊喜来讨他开心来着。实际上,直到很久之后才发觉,他不能说话了。
  想想也是,虽然一直都在他身边没有走远过,真正意义上的见面却没有过,甚至他自始至终不知道我就在他身边,跟他同处一个屋檐下。当初只知道他闹了一通自杀未遂,醒来后就一直被那时拴在身边,等到后来被叶修礼埋进地下后,那时真正做到了寸步不离,连见一面的机会都没了,哪里还有能说得上话的荣幸?
  甚至南下前在那家老宅里闲逛的一个钟头里,他也只是闷不吭声地缩在一边。
  我只当是他惧生,哪里能料到,他竟是此生都说不得话?
  不过,这不算太惊悚。最惊悚的,是在我说了一堆而他毫无反应时,走了没两步,我只觉后背上湿了一大片。忙不迭把人放下来,一看,我傻了眼。
  他哭得很惨烈,惨烈到眼里流出来的,是血。
  我差点被吓到心脏骤停。
  手忙脚乱地把人扛回别墅,借着房子里简单的医疗用品跟脑子里少得可怜的急救知识现场发挥后,才确定人没事,不过是伤心过度而已。
  哈,多搞笑的事啊。半年前还是我枕边人的主,半年后当着我的面为别的男人哭出血泪来。
  老天爷这玩笑真是开大了。


IP属地:山东84楼2014-07-10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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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八
    更不想承认的是,本当自己捡了个大便宜,事实上,是收了个大麻烦。
      总觉着就像当初为了拴住五六而煞费苦心把人养成一只猪样,那时估计也带了同样的想法,所以干脆把人养成了祖宗。
      你信吗?你信吗?你信吗啊!
      从前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要伺候舒坦饿不着了就能老老实实躺床上一天不挪窝的主,现在硬生变成个让人抓狂的祖宗啊!饭菜一定要每顿不重样,各种佐料还必须得放齐全了,要不人家干脆瞧都不瞧一眼。吃饭时还得端着个碗跟在屁股后面跑,人开心了塞一勺进去,不开心了你要递勺子他跟你翻脸。果汁还得鲜榨的,盛玻璃杯里沿上还得插小伞,瓶装都是犯罪。洗澡时得哄着骗着威胁着还要时刻做好跟着满屋子乱钻抓人的思想准备啊啊啊!
      最最可恨的是伺候人吃饱喝足了就得乖乖消失要不他就闹给你看啊啊啊!
      所以,如果那时在旁边,我一准给他两刀让他死实落了。
      有这么惯孩子的吗?啊!凭什么养叶修礼时就把人养成变态然后到五六这儿就供成了祖宗啊啊啊!
      最最最可恨的是,都伺候成这样了人还不领情啊,人还除了需要我时肯给个正眼外平时一瞧见就怒目圆睁啊,更别提一天二十四小时里刨去吃饭睡觉后剩下的时间里人就搬着自个儿小板凳巴巴坐门口巴巴瞅着四九城方向巴巴盼着还时不时上演一出越狱大戏啊。
      我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当我不知道第多少次把人从几千米外扛回来后,我认输了。回家后把人扔沙发里,然后扮着黑脸气呼呼地坐人面前结果人当我是空气。
      我忍。
      我说,叶修砚小朋友,你要认清现实。你的好哥哥已经不要你了,他把你甩给我了。所以,你得记住了,现在我才是你的衣食父母。要想舒舒坦坦地活下去,你就得乖乖听我的。
      人不鸟我,扭过脸去埋枕头里,都不怕憋死。
      我再忍。
      我说,不管你信不信,你的好哥哥既然把你送到这里来,就没打算再把你接回去。以后,你就给我乖乖住在这里,哪都别想去。也别想着再跑,出了门就是海,就算你跳进海里也别指望能一路游过了海峡回去,就你这小身量,游不了二里地的就得沉了底,别不信。
      人就是不鸟我。
      忍字头上一把刀,我认了。
      我说,最后强调一遍,我是花非花,是你的男朋友,不是你杀父仇人。现在不强求你记起咱们之前有多恩爱,但是,你给我记住了,这辈子咱们两个是要拴在一起的,谁都不能分开咱们俩。
      人到底没搭腔,我也懒的再去拎着人耳朵把话强调一遍。反正时间多得很,别墅里所有用度也够坚持个一年半载的,看谁能硬过谁。
      只是,打死都没能想到,到了夜里,那祖宗真就给我来了一出游过海峡的自杀举动。
      说来也挺矫情的。闹腾了大半日后,晚上总算把小祖宗安抚着睡下了,我也没回自个儿房间,干脆就在客厅沙发上凑合着睡,免得半夜里小祖宗再做噩梦吓得满屋子游走时没法搭把手。也就是睡得迷迷糊糊里,不知怎么的一个激灵就醒了来。我心头总觉得有点惴惴不安的,就踮手踮脚到了小祖宗卧室前偷眼看,一看又给气个半死。
      你说说,大半夜的不睡觉,被窝都凉了,一瞧都知道走了有一会了。想着那个恨啊,要走要跑的,白日里不成?
      气归气,还是抓了件衣服追了出去。想都不用想,出门直接奔海边。说来也真是可气又可笑,小祖宗人傻了之后,连带着脑回路都成了一个方向的。每次往外跑,一准跑海边,中间连个弯都不知道转,倒是给我省了不少力。
      这一晚也没差。
      借着天上那点惨淡星光一路跑去海边时,正好瞧见小祖宗脱了鞋往海里走。哈,不错,知道下海要脱鞋了。
      都不知道我是该欣慰还是该苦笑来着。
      才三月的天,夜里的海边温度可是实打实的低。瞅见小祖宗后我也没耽搁,提脚就朝海里跑。小祖宗人傻,听力倒不错。听到我来了,居然就一头扎海里不见影。
      我…
      要我命吗这不是!
      后来,自然不能让他乖乖如愿的。中间小祖宗的挣扎也是各种惨不忍睹,连撕带踹加扑腾的,中间估计还呛了不少海水,等我把人拖回岸上时,一张小脸白得跟纸样,都是再没点力气折腾了。
      我乐,乐得指甲都差点掐断在手里。
      我说,哟,怎么着,真想学一回蛙人来个百里游峡?活腻了是吧。这么冷的天扎海里,冻不死你也淹死你。
      小祖宗没搭腔,只是咬着牙在地上爬,居然又要爬回海里去。
      我耐心彻底告罄。
      那不是我的五六,只是个顶着同样皮囊的傀儡,别人的宠物,所以,没必要对他软了心。
      所以,当人很是艰难地爬到海边时,我很是平静地把人拖着脚扯回来,顺便扯烂了他身上所有湿得透彻的衣服,然后,就地实干。
      假如,是在一个清凉的夏夜,假如,是在两人心心相印的前提下,海边的一场情事应该会异常浪漫。可惜了,那些个假如悉数没有。
      从头到尾,他在我身下挣扎,我咬着牙带着满肚子的火气横冲直撞。他痛苦,我却更像在上刑。气得厉害了,方寸就消失得干干净净。
      最后等我停下来时,他早就不省人事,看着只剩半口气的样,还出了很多的血,异常的可怜又狼狈。
      我也没好到哪里去,裤子都没提上的就跌坐在一旁,被海风吹了半宿的脸疼得都麻木起来。手一摸,却又摸到很多的湿乎乎。
      这种日子,简直能把人给逼疯了。
      我都不知道,到底是我在逼他,还是他在折磨我。
      把人抱回去后,下半夜里就生了高烧,人烧得糊涂,嘴上都起了一层皮。我在旁边照顾了他半宿,喂药擦身换衣服,总觉得自个儿都跟着烧糊涂了样。
      可是,即便人烧得人事不知了,心里却还始终惦记着他的好哥哥。微张的唇一直啜啜着,凑近了看,一点不意外瞧出那是在喊哥哥。
      就是到死,他眼里心里也只有他的好哥哥,没留半点空给我。
      我能做什么?
      就做了一件事。
      找来几条牛皮绳,把人结结实实地捆在了床上。
      忘不了他是吧?好啊,那很简单,先让身子记住我。
      记我一辈子。


    IP属地:山东85楼2014-07-10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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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九
      之后的一个月,没羞没噪的性福生活彻底拉开了帷幕。
        五六再没有离开过那张大床半步。每日里除了吃喝拉撒外,剩下的时间全都让我用在了活塞运动上。他醒了,我就开始做,做到他昏过去。停下,等他醒,吃饱喝足了,不,是我强迫他吃饱喝足了,再继续做,再做到他昏过去。
        如此反复。
        估计,用不了多久,我会死在他身上。那又如何?我挺满足。我死了,在这不见人烟的地方,他也会跟着死。能死在一起也很好。
        至少,那样他就不会再被别人夺走。
        唯一的不好是,做得太多,他那个使用过度的地方居然就没办法再阖上。黑漆漆的一个洞,都能瞧见里面红肿的血肉。
        当我再一次帮他擦洗身体时,不经意瞧见了,心里咯噔一下,居然登时有种五雷轰顶的错觉。
        那个黑洞,就像是一张血盆大口,张牙舞爪地像我冲了来。
        然后,我腿下一软,就跪倒在他面前。
        哈,我到底在做什么?这个世上我最不愿最不能伤害的人,居然就能被我折磨成这样。因为长时间的不能下床行走又被迫接受那样的对待,他已经瘦得没了人型,精神也恍惚。甚至当我解开绳子扶他下床时,他当场摔下去,连挣扎都忘了做。
        原来真正把他捏成了木偶的人,是我。
        真正把他逼疯的人,也是我。
        我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不过一个月的功夫,我把自己逼成了这个世上最该千刀万剐的人。
        然后,再剩下的两个月里,开始了纯粹的赎罪生涯。
        温度开始慢慢回升了,海也变得温柔了不少。已经不敢再把人拴在床上,他却像完全忘记行走样瘫倒不起,像一滩烂泥。不,不仅仅是不动,甚至连最开始的抗拒与挣扎都忘个干净。不再挑食,不再对我使性子,想不起逃跑的事,就连洗澡时都没了半点反抗。
        他甚至不记得眼睛睁太久时是要眨一下。
        更不要提开口对我说话这种事。
        偶尔看着他,只能瞧见一双木然的眸子,里面空空荡荡的。
        于是,他一日日变得麻木,而我,一日日变得罪不可赦。
        除此之外,我说不出这种生活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好似我也跟着麻木了。
        不久后的一天,我发觉,他原来已经不能说话了。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在厨房里精心准备了一顿营养丰富的早餐。端回卧室时,他已经醒了,还晓得扭了头去看窗外。对于数月以来他第一次对外界产生回应这种事,带给我的冲击真的不是一般的大。忙不迭放下托盘去把窗户打开,带着点潮水味道的海风迫不及待地进了房,一并送来一只小小的海鸟。
        很可爱的小东西,似乎没有接触过人类,也没生恐惧感。本来只是小心地在窗棂上跳,没过多久就已经敢壮着胆子跳进房来。它甚至跳到了床上,歪着脑袋看他。
        感谢上帝,他也微微歪了头看回去,脸上第一次生了些茫然。
        我又开心了不少。他开始有回应了,这是好事,值得开心呢。
        前后也不过一分钟的光景,我只是回到桌边去端托盘,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凄厉的鸟叫声。慌忙回过头来,只来得及瞧见他紧攥的拳头中有隐约的羽毛浮现。
        箭步冲过去就要扯开他的拳,一试之下居然没有成功。
        我大吼,你松手。
        他的回应是愈发攥紧了拳。
        在自责了三个月后,久不曾露面的怒意再度涌上了头。天晓得我是用了多少气力去扯他的指。等到他的食指以一种怪异的角度翻起后,我才猛地惊醒过来。
        踉跄着后退两步,瞧见他突然绽放的笑时,我居然就说不出话来。
        他自己松开了拳,掌心里是一只死鸟,他的食指还翻到了手背上。
        自始至终,他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就连那笑都是悄无声息的,像是在看无声电影样。
        这一刻,再瞧见他颈子上很久前留下的伤疤,所有的疑惑又成了泡影碎得干净。
        原来,在他离开我后,失去的不仅是自由,还有声音。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下了这辈子最正确却也是最后悔的决定。
        我说,叶修砚,你不要恨我。


      IP属地:山东86楼2014-07-10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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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
        流了不少血。
          无所谓,反正这样也死不了人。我们俩就眼对眼地瞪着,谁也没搭腔,谁也没动作。
          然后,南青撑不住了,继续呼啦一下扔了枪接着呼啦一下抡圆了胳膊给了自个儿一巴掌。啪地一声响,听得人都觉着真疼。
          南青说,爷,属下该死。
          我懒得搭腔,抹一把进了眼的血水,准备躺回去接着睡。南青这会又化身老妈子,默不作声里钻进房间找医药箱。我表示拒不合作坚决睡觉,他就低眉垂目地站沙发边,手里提着的不像医药箱,倒像炸药包。
          南青说,爷,你要气不过,就打回来,属下任凭你处置。
          我说这可是你说的,别等我出手时你直接喂我枪子。
          南青说,只要你打完后能让属下帮忙治伤,就是打死我都没关系。
          话都说这份上了,我也不好意思拂了他的情,不等他反悔加条件的,我跳起来摸了桌上花瓶就砸上去。自然是对准了脑门来的,下手也够快狠准,花瓶都死无葬身之地了,他居然还能稳站不倒并且示意手上医药箱的用处。
          你赢了。
          躺回沙发上随便他怎么捣鼓,双氧水洗脑门上的伤口时倒没觉得疼,只是被那凉弄得连打好几个哆嗦。南青离我又近,感情脸上隔夜蹿出的胡茬都数得一清二楚。
          我眯了眼数了会,觉着无聊了,干脆直接扑他怀里,双手并用把人牢牢抱死。
          南青的回应是也打个哆嗦后僵了身子没敢再动。
          我说,南青,我就剩你一个人了呢。
          南青嗯了一声,倒没把我推开。
          我说,南青,要是连你也死了,我该怎么办。
          南青没搭腔,我也没给他搭腔的机会。袖口里滑出的匕首准确落进手中,感谢我们俩抱得这么紧,所以把匕首准确无误地戳进他的肺时真是畅通无阻又格外舒爽。
          我松开那长得像环抱样的钳制,看着他一阵痉挛后倒在地上。只是伤了肺,一时半会死不了。当然,如果一直那么放着不管,最终也会被自个儿的血呛死。
          我哪里能让他死得那么痛快呢?
          蹲下去,握住剩在外面的半截刀柄,我知道自己在笑,虽然眼下在无意识地转着刀柄,但的确是在笑。
          我说,南青,你知道吗,那时跟我求婚了,他要跟我过一辈子。我们去日本只是为了度蜜月,那晚我把他拉出门去只是想让旅馆的老板布置下房间。我只是想跟他吃一顿幸福的晚餐。你的眼睛是瞎掉的吗,怎么就能混帐到枪口对准了他。他死了,我却连把尸首带回来的本事都没有,只能烧成了灰吞进肚子里,这样才能带他回家。
          南青挣扎着抬头,脸上泛着灰白。
          他说,爷,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说,你知道他死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都要断气了,却还对我说,要信你,哪怕只信一次。你说,我怎么去信一个杀了我的宝贝我的命的男人。南青,你怎么就能下得去手呢,是不是因为,你的胸膛里塞了块石头呢。
          为了确定是不是石头,我继续转了转刀柄,触感很柔软,原来不是石头来着。
          南青呕了一口血沫子出来。
          他说,爷,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都笑得差点合不拢嘴。我说,那得是哪样啊。我不傻,也不瞎,肩膀上顶着的那东西也不是摆设。那时死前玩了整晚的火机,好死不死就在最后点了颗烟,然后死透了气。回来了你又说自个儿枪法准到一点烟星就能爆头。我们去日本,除了你,还有谁知道?没有,一个都没有。除了你,还能有谁?
          南青不搭腔了,头垂下去半晌没动静。
          我咬牙,猛地拔出刀来。
          我说,南青,叶修礼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干脆抛了那时投奔到他那里?我很好奇,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你怎么就能投靠过去呢。你给我个理由,别让我最后死不瞑目。
          南青没抬头,不过总算给了我回应。
          他说,你为什么确定是他?
          刀上沾了不少血,看着居然异常刺激视觉。我眯眼看了半会,没忍住,伸出舌头去舔了舔,果然是甜的。
          我说,叶修礼自己说的。
          南青有些费劲地抬了头来看我,脸已经成了惨白。
          我又乐,说他傻你也傻吗,当初那些关于基金的废话,我只说给了你一人听。死透的老头子只知道有基金这事,却不知道关于债券的一切事宜。除了你跑去通风报信,叶修礼怎么会知道?他不是神,没那法眼参透世间事。
          南青又不说话了,看起来大约连最后一点抵抗都懒得再做。
          蹲得久了,腿脚有点受不住,我也就顺便一屁股坐地上,倒也方便了拿手指头去戳他背上冒血的洞。
          我说,南青,你要是再多点耐心,我大概也能耐着性子陪你们把戏唱下去。花非花回半山公寓的事我也只说给你听过,让他去日本偷画的事也只告诉你,人却还被捉了去,也是你的功劳吧。如果那时没死,我一准陪你们玩。可是,他死了。知道我为什么吃不下东西去吗?一想到陪着他的居然只能是些垃圾食品,我就有想死的心。现在好了,那时没了,我不想玩了,不对,我都不想活了。叶修礼要债券要那时是吧,哪样我都给不了。那时的灰都在我肚子里,至于那些个债券,其实我也没撒谎,根本就不存在过。当年的确有人从国外送来赞助,但不是三分之一,而是全部。当初之所以对你说了这么大个无聊谎,就是因为不信你。也是在跟自己赌,若是我猜对了你,消息散播出去后至少能保证在找到所谓债券前所有人都不敢动我。要是猜错,也不过是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结果,你还真没让我失望。
          南青又不说话了,过了半天才嘶嘶哑哑地说了句遗言样。
          他说,你动手吧。
          我当然要动手。


        IP属地:山东113楼2014-07-11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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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七
          南青回来时,是在半夜。
            虽然没有料到他会回来,只是对他的回来也没多意外。应该有留心处理过身上的伤,至少看起来衣冠楚楚的,不像是曾经游走在生死边缘样。
            当他回来时,我正因为腿麻而打算换个姿势继续蜷缩在沙发上。
            他见了我也没多说话,只是沉默地打开随身带着的包,沉默地将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摆上桌。一把枪,一盒甘草糖,以及,看起来似乎应该属于花非花的一截手指。
            南青说,爷,叶修礼说,糖是你爱吃的,他请客。枪,是为了明天的对决,没有子弹。花非花的手指,是你的邀请函。
            我说,谢谢。
            南青看了我一眼,最后沉默地站起身来。他走到门边,低声对我说,您好好休息,我明天来接您过去。
            我说,南青,你觉得我好看吗?
            他没有回头,沉默了小会后低声说,好看。
            我把手捂在左眼上,说,那这样,你还觉得好看吗?
            他很快地扭头看了我一眼,接着别开脸,还是低声说,好看。
            我放心了。
            我说,那就好。你知道的,那时最喜欢的就是捧着我的脸笑,然后带着十二分的喜欢小心翼翼地亲我的右眼。既然你一个外人都觉我只剩一只眼也不难看的话,他应该也不会嫌弃我变成独眼龙。
            南青猛地转回头来,甚至还在最短时间内冲我扑了来。不过,他再快也快不过我。所以,当他扑上来抓住我的手时,我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抠出自己的眼珠来。
            脸上有点湿热,掌心里的珠子上也粘了不少白花花的东西。那玩意,应该叫神经组织什么的。触感不太好,看着也有点反胃。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不觉痛。
            南青半跪在我跟前,像是看到鬼样。
            我笑,把眼珠子举到了他脸前。
            我说,南青,你知道吗,其实叶家人能坐稳当家百年,不是靠天性里的警觉亦或者那点小算计,更不是靠莫须有的债券。每个宗家里出生的子嗣,天生就是重瞳。藏在右眼里的第二个瞳孔,看穿了世间一切丑恶事,所以才能独活。那不是礼物,是诅咒,诅咒着叶家的子子孙孙,令叶家人在享受着荣华富贵的同时人丁凋零。世代单传的一脉,毁灭只是朝夕间呢。结果,当上一任当家出世时,出世的,是双生儿。你有没有听说过被诅咒的双子?
            南青僵硬着唇角,什么话都没说。
            我只能厚着脸皮把看相不算太好的眼珠子强硬着塞进他手里。
            我说,你把我的回礼还给你的主子。你告诉他们,明天我一定会准时赴约。也一定请你告诉他们,二十多年前就该落幕的戏,是时候画个句号了。
            然后,南青走了,带着我的眼珠子,脸色铁青地走了。他走了,我起身去浴室收拾狼藉。其实刚开始用一只眼睛看东西时,不适感还是明显得很,至少去浴室的短短一截路让我跌跌撞撞了好几步。等到进了浴室对上镜子时,看着里面血淋淋的半张脸,眩晕感无形里重了几倍。
            也不过维持了小会。
            实际上,几分钟后,我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仅存的那只眼中,瞳孔开始扩大,分裂。不得不说,人体真的是一种很诡异的存在。就像这藏在最深处的瞳孔。
            就像,被五六强行掩埋了二十三年的叶修砚。
            我笑,叶修砚笑。
            我说,那时,别以为你帮我安排了后路我就不恨你。等我解决掉手边的恩怨,马上就找你算账。


          IP属地:山东115楼2014-07-11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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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八
            隔天一早,南青准时出现在我面前。
              大约对我半个脑袋上缠绷带的新形象有些适应不了,他只是看了我一眼后就坚定地扭了头去看别处,到底没肯再正眼看我一下。
              我表示没关系,不介意。
              然后,出发。
              一路上都很安静。也是第一次坐上副驾驶的位置,感觉有点奇怪。中间在等红绿灯时,看着那路口有点眼熟,仔细回想,才隐约记起来,好像是去往五六曾经拥有的半山公寓的必经路。也是这么一想才发觉,不过一晚的功夫,脑子就像被人切掉一半样,居然莫名其妙里就丢了大半的记忆。
              我甚至发觉已经彻底溃烂的指节再掐下去时居然完全没了感觉。
              不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
              车子最后停下时,是在荒郊野外。空旷的原野,有废弃的厂房孤零零地耸立,跟我很久前的梦该死的相像。下车前,南青突然递来一张照片。下意识接来看,竟然是张全家福。
              年轻英俊的叶景墨,端端正正坐在藤椅中,唇角挂着经年不变的痞笑,怀里还抱着襁褓中的婴儿。九头身的叶修砚站在一旁,笑得眉眼都皱成一团。叶修砚的身后,是他的二小叔,左手搭在叶修砚的脑袋上,右手扶着叶景墨的肩。他的指间,有一点暗绿隐隐约约。
              没有当家主母,也没有婴儿的母亲存在。可是,那就是一张名副其实地全家福,并且看起来异常的合适。
              我有些意外。记忆里,从来没有这么张照片存在过,现在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南青给了我解释。
              他说,这是那爷曾经时刻带在身侧的照片。去日本前,他给了我。他交待,如果某天他不在了,这张照片就还给你。那爷说,当年拍这张照片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终有一日,要堂堂正正地站在你身边,而不是透过镜头看着你。
              我说,谢谢。不过,照片还是要麻烦你帮忙保存。如果哪天我也不在了,希望你帮忙塞进我口袋里一起随着尸体烧掉。
              南青迟疑了一下,还是把照片收了回去。
              他说,好。
              然后,我只身一人进了厂房。
              叶修礼在等我。
              同样空旷的厂房,他坐在正中央一把孤零零的椅子上,脚边趴着死活不知的花非花。我走过去,在距离十步之遥时停下,不远不近的,刚好能瞧清他眼底的黑影与手间把玩着的枪。
              奇怪的是,我居然还看到了一种叫孤单的悲凉感在他脸上弥漫。
              他说,哥。
              我点头,笑着回应,小礼。
              他微微歪着脑袋看了我一下,也跟着笑了笑,然后当着我的面把手伸到了耳朵后。随着一声轻微嘶响,他撕下了脸上的皮。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他的脸。支离破碎的脸,狰狞到极点。可是,透过那些个的伤痕累累,我仅存的眼睛自动捕捉了影像汇集成脉冲信号传递到大脑,中枢神经做出反应后又传输信号到眼前,一瞬间里,我眼前就有了一张清晰的轮廓。
              我看到了自己的脸,在十步之遥处,对着我笑。
              所以说,这个世上奇怪的,其实还有血缘这种东西。
              他说,南青告诉我,海哥哥已经死了。
              我点头,嗯,死在了日本,没留下全尸。
              他垂下眼,指尖神经质样摸索着枪口。
              他说,哥,我爱他,你知道的。可是,他也爱我呢,你知道吗。
              我说,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会问问他有没有爱过你。
              他就抬起头来,笑得异常干净。
              那感觉其实也很诡异。一张怎么看都狰狞的脸,笑起来本该让狰狞加倍才对。偏偏放在这里就变成干净,干净到我都想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
              他说,从小我的世界里就只有他。他教我生存法则布局走棋七情六欲。他像父亲像情人,可有时候更像仇人。我一边爱着他一边又恨着他,甚至在十六岁前最大的梦想是杀掉他好挣脱他加在我身上的桎梏。直到十六岁成人礼,他用最残暴的方法占了我的身子,然后在我脸上划下了第一刀。那种生不如死的痛能把人逼疯了,我流了很多血,不管是脸上,还是身下。本来以为自己要死掉,迷迷糊糊里,听到他在喊我的名字。我趴在自己的血里,勉强睁开一只眼看他。那是他第一次喝醉,也是这辈子唯一一次。他醉得很厉害,却也是第一次把我收进怀里。他亲着我的额头一遍遍地说,你是叶修礼,不是叶修砚,不是。他不知道我已经恢复了意识,也不知道,我如果在那会要杀他,易如反掌。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动手。
              他就笑,笑得愈发地浓。
              他说,因为在那一刻,我原谅他了。我爱他,其实一直都爱着,哪怕是恨,也是分了一半的爱转成恨。他用各种方法折磨我,不惜把我的脸完全毁掉。他有多爱你,就有多恨我。可是,他那个傻瓜,到死都没敢承认,如果没有爱,哪里会有恨?他恨我,只是恨着因为我夺走了在他看来本该只能属于你的爱,他恨的,是他自己。
              在说这些话时,他始终在笑,眼里有浓情。我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总觉那些可能会让我怒发冲冠亦或者隔靴痛痒的话所起的唯一作用似乎仅仅是侧面想象一段扭曲情爱。
              然后,他的笑突然消失得干干净净。
              他说,哥,其实我要的,从来不是什么当家地位,我只要他。留在他身边,爱他,陪着他,跟他终老。二十多年里,陪在他身边的一直是我,最终却连他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我的心好像碎成了渣子,疼得喘不过气来。你疼吗?
              我说我不知道。
              他又浅浅笑了一下。
              他说,你是个疯子,疯子是不会知道什么叫痛的。其实我很同情你,这一辈子三分之二的时间被人压制,终于有机会做主了,也不过只能留在他身边一年。在他生命里最辉煌最无助最需要爱的时候,是我给了他一切。哥,我比你幸福呢。
              我说,或许。
              他把枪举了起来。
              他说,花非花没死,被我打了麻醉剂睡得蛮舒坦。你的枪里没有子弹,我的枪里有一发。所以,你们俩有一个能活。你是想让他活着走出去,还是自己活?
              我说,你完全可以杀了我们两个的,不用这么大发慈悲。
              他摇摇头。
              他说,我只要海哥哥。他死了,我也没什么去争去抢了。不过,你知道吗,就算我们两个只能活一人,还有工作要做。他不死,海哥哥不会瞑目。所以,哥,我们做个约定行不行?不管是谁走出这扇门,杀了他。
              我说,你知道?
              他说,哥,你不是我,你也不是海哥哥,所以这辈子你不会懂他为了让你活命牺牲了多少,你也不会明白,我跟海哥哥的感情到底有多深。好了,举枪吧,我们两个先做了结。
              我说,小礼,二十四年前,我最期盼的事,是等着你出生。
              他说,哥,再见。
              我举枪,扣下了扳机。


            IP属地:山东116楼2014-07-11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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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九
              一发子弹,一声枪响。
                两个人活。
                死的,是叶修礼。
                我的子弹正中了他的眉心。他垂下头,唇角还噙着一点若有似无地笑。如果不是额上还有一个流血的洞,他看起来只是睡着了。
                这是我能给他的,唯一一点温柔。
                你在奇怪为什么死掉的是他,对吗?
                其实,不用奇怪的。
                当南青送来那把枪时,里面已经被装上了子弹。一发。当我走进这间厂房时,叶修礼每说一句话,脸上的表情都在无声做着注释,那个,叫做遗言。
                我仅存的右眼看到了他的绝望,隐藏的瞳孔看到了他的心。他的心在对我说抱歉,不是抱歉着夺走本该属于我的人我的身份我的地位我的命运,他抱歉的是在他夺走所有属于我的一切后,却没法以我的身份解决掉制造出这一切争端的祸首。
                我不怨他。因为当他换了枪把自己的命送上时,我原谅他了。
                因为,他不是疯子。
                他只是个孩子,做不得弑父大罪。
                甚至在这一刻,我也原谅了那时。
                看不懂我在说什么,对吗?
                没关系,我讲给你听,从头开始。
                二十五年前。
                三岁开始,记忆变得清晰起来,叶景墨也将培养叶家下一任当家的任务提上了日程。我开始学着摆弄枪支,磨练拳脚,舞文弄墨,推揣人心。每晚睡前,叶景墨会给我讲故事,不是童话里的公主与王子,而是遥远年代里兄弟相杀争权夺位的你死我活。那时候,他说的最多的是,想要千秋万代,就只能一人独活。
                于是,当别的孩子还在肆无忌惮地挥霍童稚无知时,我的脑子里有了清晰的认知,从老祖宗开始,命,是跟权利绑在一起的。
                再大了些,叶景墨开始断断续续告诉我叶家的历史与藏在深处的秘密。他甚至开始对我灌输着,终有一日,若要留存,须手刃血亲。
                然后,五岁生日时,有了那一场变故。打开叶家后门的,是那时。血洗叶家的,是赫家。可是,没有人知道,最先生了篡位之心的,是我的亲叔叔。
                这个世上,唯一知道的人,是我。
                因为当他拨出了那一通决定叶家几十口人性命的电话时,我就站在门外,手里举着想要送给弟弟的棉花糖。十分钟后,叶家的门被打开,而我,甚至还没来得及找到自己的亲爹爹来说出那些十万火急的话。
                正如我说过的,拥有重瞳的叶家人,是被诅咒的一家。世代单传可以留存,但当某一代突然出现两位子嗣时,注定要被抛弃的那一支,其实同样可以反扑了变成宗家。
                叶景墨太心软,他做不得朱棣清君侧的强硬,也达不到四爷铲异己的狠绝,结果只能一败涂地。
                那一场漫天的大火,其实是我的亲叔叔一手促成。那时也好赫家也罢,终究不过是他手里的一枚棋。我说过,叶家人布局行棋的本领,才真正是无人左右。
                而在我最后的记忆里,他同样死在了那场火中,这才让我心安理得地一睡二十三年。
                直到现在。
                其实一开始并没有察觉,甚至觉得那时耗尽二十年的光阴来摆平余孽不过是因为他能力太差。等到叶修礼公然跳出来挑衅时,我不过气那时一波未平再起一波,这才慢吞吞地插了一脚。
                事实却是,是我轻敌。
                二十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野心勃勃的人疯狂至癫。叶修礼爱惨了那时,就算杀了自己也不会把那时逼上绝路。而到最后,那时却不得不搭上自己的命才能换回我苟活的机会。
                南青杀了那时。
                叶修礼所有得到的情报,跟另一个人同步。
                叶修礼直到死,都在无声诉说着自己的苦苦挣扎。
                叶修礼不会指派南青杀那时。
                箭头指向了一个人,那另一个人。
                那另一个人,才是南青的主子。
                那另一个人,拇指上还带着二十多年前从我老爹手上褪下来的玉扳指。
                现在想想,其实那时已经尽力了。不,不光是尽力,他做得很好。这个世上,本来没有人可以与叶家人抗争,那时做到了,并且坚持了二十三年。
                那时,与那个打败叶景墨并且差一点登上宝座的男人抗争了二十三年,还为我留下了反抗的机会。
                那个男人,是我的亲叔叔。
                那个人,是七爷。


              IP属地:山东117楼2014-07-11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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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
                从厂房出来时,南青居然还留在原地。见我出来了,疾走两步迎上来,还下意识地往我身后看。
                  我说,南青,你在看什么。叶修礼死了,看不出他来。
                  南青说,爷,花非花怎么办?
                  我说,死不了,随便他。至于你,看我活着出来好像一点都没惊讶。
                  南青笑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好像快要解脱样地笑着,眉眼里都被暖意塞得满。
                  南青说,爷,你的命注定不该握在叶修礼手中。
                  我也笑,反问他,那我的命该握在谁手里?
                  南青扭头看天。
                  我奇怪的是,他居然是为了掩藏眼底的泪。
                  流血不流泪的汉子,为谁哭?
                  当他再度低下头时,已经恢复了自如。
                  南青说,爷,你的命,只能握在你手中。
                  很好听的话。
                  我说,谢谢你夸奖。现在,麻烦你开车,送我去七爷那边。
                  南青说,好。
                  去七爷府邸的路上,我第一次主动开了口。
                  我说,南青,那时其实是主动要你开枪的,是吗?去日本前,他早就准备好了死在那边,是吗?
                  南青没有犹豫,他只是沉默。我能看出他的沉默,是不想提及自己的弑主一事。同样的,他的沉默也在无声告诉我,我没有猜错。
                  我说,南青,在过去的这些年,他有没有查出七爷的真正身份?
                  这次南青回答得很痛快。
                  他说,没有。那爷知道暗地里有人在做对,但那人行事滴水不漏,他用了多年也不过是挡下那人的名枪暗箭,却始终查不出幕后之人。直到那爷坠崖后,由明里转到暗地里四下里追查,才隐约触到了那人的线。
                  我说,你是什么时候投靠到七爷身边。
                  南青握着方向盘的手不着痕迹地紧了紧。
                  他说,那爷坠崖后,七爷主动找到我,请我到叶修礼身边做个照应。当七爷发觉那爷诈死后,我主动请缨暗杀那爷。你回国后,也是我通风报信派人抓走了花非花。
                  我说,南青,你杀那时的时候,手有没有抖?
                  南青不说话,一脚踩死了刹车。
                  他说,爷,到了。
                  七爷已经在等我了。看起来应该等了有些时候,茶色都淡了不少。瞧见我进来时,还特意吩咐了身边人全部退下。南青大约很受信任,径自到人身边站定了,七爷居然也没说个退下。
                  南青说,七爷,少主子跟花非花同归于尽。
                  七爷点点头,冲我笑,说,坐。
                  我也就坐了,坐在堂下,顶礼膜拜样。
                  七爷说,小砚,你还能活着回来,真好。
                  我说,是小礼不想活,把活命机会留给了我。让七爷担心,是我的不是。
                  七爷刮刮茶沫子,笑说,小砚,还喊七爷?
                  我就笑,说,叔叔两个字,忘了太多年了。
                  七爷摇摇头,缓缓放了茶杯回桌上。
                  他说,小砚,若是为了你父亲,你该恨我。可若为了叶家,你就不能恨。你父亲心太软,撑不起一家之主的位子。从小我就疼你,当亲儿子来疼。虽然修礼才是我的骨肉,可他却像景墨的孩子。只有你,跟我最像。心够硬,人够聪明,手段够高超。当你回来并且想到用三枝基金恫吓老大时,我就知道,这个当家的位子,非你莫属。
                  我说,谢谢七爷厚爱。
                  他说,小砚,你该知道,历史向来如此,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一族分崩离析一个多世纪,早就到了合而为一的时候。我做这一切,不过是为的让整个家族重回昔日的荣耀。我老了,这个家也没法再持下去,终有一日,我打拼出来的天下,会是你的。
                  我把怀里的枪掏了出来。从这幢房子带走的枪,兜兜转转一圈后,又回到本来的地方。
                  我说,七爷,当时带走的两发子弹,本想着一发给叶修礼,一发留给我自己。可是,到现在,我只想把两发子弹都留给你。
                  七爷笑,说,小砚,别对叔叔开这种玩笑。
                  我说,你看我像开玩笑的样子吗?
                  七爷敛了笑脸,南青也适当地举了枪。
                  七爷说,小砚,识时务者为俊杰。我说过,历史的趋势向来伴随着血肉堆积。为了家族的荣耀,族人势必要有贡献血肉的献祭心。我知道你现在伤心难耐,不怨你。但是,你不是小孩子了,要做当家,就记得把脾气收好。你知道的,为了这个家,我连亲生骨肉都可以舍弃。花非花已经死了,对外等于彻底抹杀了叶修砚的存在。所以,在你开枪前先想清楚,是要坐回叶家当家的位置,还是无声无息地消失。
                  我说,七爷,我想清楚了。就在刚刚,想得彻底清楚了。本来以为那时甘愿送死只是为了确保我能回到叶家,现在才明白,只有他死了,死在曾经最信任的属下手中,才能让你彻底放下戒心接纳南青。那时用自己的死来确保,确保我不仅能回到叶家做起这个当家,更确保我不用再受你牵制。
                  七爷没反应。
                  不,不是他没反应,而是他还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时,南青的枪已经调转了枪口对上了他的颈子,扣下扳机。南青的枪法,我很清楚。远距离里都能让那时留下片刻时间与我告别,何况一尺之内避开颈间动脉。
                  七爷的身子狠狠抽搐了一番后,手无力垂在身侧。他已经没法说话了,却也不会立刻死掉。
                  我站起身来走到他面前,把握了半晌的枪对准了他的眼睛。
                  我说,这一枪,是为叶景墨。
                  咔。
                  枪没响。
                  七爷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番。
                  我说,可能是卡壳了呢,重新再来好了。这一枪,为花娘。
                  咔。
                  还是没响。
                  七爷的身子又抖了一下。
                  我说,是你运气太好还是我运气太差呢?没关系,我们可以继续。这一枪,为小礼。
                  咔。
                  居然还不响。
                  七爷的瞳孔猛地扩大,颈子上血流得疯狂。
                  我说,七爷,你怎么这么好运呢。再来一枪吧,为我的爱人,那时。
                  咔。
                  不响。
                  七爷的瞳孔,扩散了。
                  他被自己活活吓死了。
                  我说,南青,怎么像是在玩俄罗斯轮盘呢?明明有装两发子弹,居然开了四枪都不响。你说,再来一枪会不会响?
                  说完,我把枪对准自己的脑门,咔。
                  南青指指我身后,第二次笑。
                  他说,爷,你忘记装子弹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因为太紧张,把子弹扔到椅子后面去了。总不能就让子弹留在地上,这么想着,我转身回去拿子弹时,身后很诚实地传来一声枪响。
                  我扭头,正好瞧见南青倚着墙坐下去,笑得彻底解脱。
                  他说,爷,那爷临死前还说过,当我杀掉七爷后,一定要笑着对你说,他很爱你,所以请求你带着他的份活下去。
                  他说,爷,对不起,是我害你孤苦终生,请您原谅。
                  南青死了。
                  我扭回头去,把椅子上的两颗子弹慢慢推进弹夹中。
                  最终,我还是一个人。
                  


                IP属地:山东118楼2014-07-1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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