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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此时唯一的梦想,就是----客死异乡。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5-17 16:20回复
    生产过程是顺利的。那疼痛足够让我妈妈这个苍白而敏感的女人记住生育的艰辛,又没留下恐惧的印象。夕阳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很安详地进来,我想那个场景没准就和《乱世佳人》里媚兰生产的镜头差不多。妇产科主任——我的奶奶,在夕阳下眯着眼睛看我像条红色小昆虫一样蠕动,直到她听见那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护士的惊呼,还有手术器械慌乱地掉在盘里的声音。血从我妈妈那个苍白而敏感的女人的身体里喷涌而出,像日出一样生机勃勃。这场景于是由《乱世佳人》变成了《急诊室的故事》。于是,我妈妈死了。
    《告别天堂》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5-1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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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在儿童医院里长大的。我家的楼离住院部只有一墙之隔。我喜欢看人家晒中药,药草铺在石板地上,散发着一种香味。我也喜欢病房里消毒水的气味,很清澈很凛冽。于是我就站在住院部的大门口,面朝着晒中药的空地,这样我就可以闻到喜欢的两种味了。直到爷爷从里面走出来,带我回家。我们家的人都是医生,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死的时候是医学院的研究生,一个单调的家庭。所以我小时候最讨厌人家问我:“天杨长大以后想干什么呀?也当医生吧。”我恶狠狠地说我才不。我倒是没说错,我没当医生,我当了护士。而且就在这间儿童医院,成了爷爷的同事。现实令人沮丧,不过我们都该知足。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5-17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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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睡眼惺忪地走在这条路上,往事扑面而来。实在不是我滥情,而是我二十五年的生命里,有二十一年天天都要经过它。要不是因为我在另一个地方念过大学,恐怕这条路就会像我的一条胳膊或腿一样理所当然,这绝不是什么有趣的事——因为我很容易就会失去对另一种生活的想象力,甚至忘记了还有其他的生活。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5-1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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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几个人认为自己生下来是为了在这个鬼城市过一辈子——这城市潦倒也罢了,闭塞也罢了,最不可原谅的是连荒凉都荒凉得不彻底——满大街粗制滥造的繁华让人反胃。高考的时候大家一窝蜂地在志愿表上把中国略有姿色的城市全体意淫了一遍。那些在第一志愿栏里填上故乡的大学的,肯定成绩不好。至于我,为什么是兰州呢,因为岑参高适们的边塞诗让我深深地心动,因为我老早就想看看敦煌壁画,我还喜欢武侠小说——总之一句话,一个人也许只有在十八岁的时候才会用这种方式决定自己的人生。
          我走了狗屎运。可我一直都觉得,上天给我这个机会是为了让我清醒清醒——什么叫白日梦和现实的距离。简单点说,岑参高适欺骗了我,那些诸如“张掖”“酒泉”“凉州”等古意盎然的地方都堕落得只剩下一个好听的名字。
          火车寂静地前进着。我总算明白了一件事。我以为我自己不该属于我们的故乡,我以为我就应该背井离乡去过更好的日子,却不知道是咱们红色花岗岩的母校把这种骄傲植入我的体内。而我,我曾经恨这个学校,把它当成故乡的一部分来恨的。
          《告别天堂》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5-1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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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总的说来,生活算是令人满意的。温哥华是个秀丽的城市。干净,亲切。如果一个人在这里出生并成长那是有福了——一辈子,乡愁都是一首轻快的巴罗克音乐,或者是蓝调。不像我,想起故乡,脑子里只有狂风起劲地呼啸。一想到我和安妮未来的孩子会拥有一个精致一些的乡愁,我的心情就愉快起来。要知道你出生并成长的地方直接影响你灵魂的质感和成分。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5-19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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