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信托—安益231期 淮安开发控股应收账款债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预计年化收益:9.3%~10%
信托规模:1亿元
信托期限:18个月(信托计划到期日2015年11月27日)
一、 信托产品介绍:
委托人将一定数量的资金委托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中原信托按合同约定,将集合的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借款人购买淮安开发控股持有的对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应收账款。
信托规模 1亿元
信托期限 18个月(信托计划到期日2015年11月27日)
资金用途 信托资金用于投资淮安开发控股对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享有的《项目投资建设委托(BT)协议书》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资金最终用于淮安盐化工基地渠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预计年化收益率 A类指认购信托计划100万元(含)—299万元的总金额(预期年收益率为9.3%);B类指认购信托计划300万元(含)—999万元的总金额(预期年收益率为9.7%);B类指认购信托计划1000万元(含)以上(预期年收益率为10.0%)。
利息分配方式 半年度付息
二、 信托计划成立
信托计划推介期结束或推介期内信托计划资金已足额募集人民币1亿元且相关法律手续办理完毕后,信托计划于当日成立。
三、风险控制:
1、 应收账款债权折价率较低。截止2013年淮安开发控股对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享有《项目投资建设委托(BT)协议书》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共计103041万元,本金折价率为48.52%。
2、 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淮安开发控股共同向中原信托确认应收账款债权
真实、合法、无争议且具有唯一性。
3、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在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
4、 淮安新城投资为淮安开发控股回购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项目介绍:
1、 信托资金用于投资淮安开发控股对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享有的《项目投资建设委托(BT)协议书》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资金最终用于淮安盐化工基地渠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 2010年12月8日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淮安盐化工基地渠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3、 该项目已于2011年3月取得淮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关于淮安盐化工基地渠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淮环表复【2011】18号),同意项目建设。
4、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90483.6万元,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融资人签订《回购协议》,约定由政府对项目进行回购,按期支付项目回购款。
六、 认购原则:
认购金额大的优先,同等金额情况下认购时间早的优先。
Best Reg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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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n 王东
上海森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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