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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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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波,有一个嫖客报警解救遭拐骗卖淫女,被拘留十天。这让人联想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出现一个案件:一名女子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了警后离开。但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于是警察抓获了这名男子!在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后,法庭做出无罪释放的判决。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5-12 17:16回复
    法官判决宣言: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务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5-12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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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取决于哪几个因素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5-1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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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这里没法律


        4楼2014-05-1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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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事应该免去那人的嫖娼罪,事件其实不需要这样报道的。
          报道了有正面意义吗?就说警察解救了遭拐骗卖淫女就可以了。
          就是警察的功劳好了。
          然而报道写成这个样子,是叫男人们以后不要嫖还是遇到这样的事不要报警呢?


          5楼2014-05-12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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