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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教育系统行为规范“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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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期间中午不准饮酒;
2、校园内公共场所不准吸烟;
3、工作期间不准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打游戏;
4、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5、不准有偿补课和向学生推销省、市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
6、不准收受、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及学生家长礼品、礼金;
7、不准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不准衣冠不整进教室和参加公共活动;
9、校长工作期间不准“走读”;
10、不准不假离岗。
对违犯以上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5-11 08: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