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诗体认识上的误区
古诗的诗体很多,大体有四言、五言、杂言、骚体、谣谚、乐府、歌行、古风、近体、词、曲等。不同的诗体有不同特征和内涵,这也是界定一种诗体并使之区别于其他诗体的标准。每种诗体都是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受不同的外部因素影响而产生的,代表中国文学发展史的不同阶段,共同构筑出完整而多姿多彩的中国文学殿堂。诗体之间不存在高低优劣之分,每种诗体都有自己的鼎盛时期,同时各种诗体都一直并行不悖地各自按照自己的规律向前发展。我们所谓的格律诗包括了近体诗和词曲。这类诗体规定,作品中每个字的平仄须按照一定的要求,押韵则需要按照韵书的规定,这就是格律,这也是格律诗区别于其他诗体的一个本质特征。换句话说,规定平仄和押韵方式,是诗体本身的要求。一些人出于对诗体的模糊认识,感觉到大部分古诗都不要求格律的,进而认为写近体诗和词曲也无须讲究格律,因而造成网络诗坛到处都泛滥着“伪律体”或“字数都对”体。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对一种诗体的破坏,用“字数都对”来摧毁格律诗的内核,这不是一种严肃的创作态度。 还有一些人经常将貌似正确的“诗意为先论“挂在嘴上,以为不管写什么诗,只要有诗意就是好诗。持这种看法的人不仅对诗体缺乏应有的认识,而且在逻辑思维上也大有问题。诗意是针对诗歌作为一种文学体裁的整体而言的,无论哪种诗体,都要讲究诗的意境,这是诗歌独特的一种审美追求,从逻辑上看,是一个一般性的概念。格律仅仅就格律诗这种特殊的诗体而言的,这是一个特殊性的概念。认识不到概念的特殊性,在格律诗的写作中将格律看成可有可无的东西,进而大肆破坏格律。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还有什么格律诗可言。即便有什么不合格律但颇有意境的好句,一定要塞在格律诗中,也未必能显其美。好比一张名画,挂在茅坑上,它能和周围的环境协调吗?能美得起来吗?格律诗,就是一种要求作者学会掌握如何在格律的束缚中驾驭诗意的诗体。如果有些人不喜欢这种束缚,它完全可以不写这种诗体,而去选择其他适合自己性情和爱好的其他诗体。古体诗的空间是相当广阔的。 还有一些经常援引初唐和盛唐的某些出律的七言作品乃至杜甫的拗体律来证明格律对于近体诗来说并非必需的。这里分两方面说。五言律体定型较早,南北朝时期已见雏形,在初唐基本已经稳定下来。所以,有上述想法的人在五律中难以找出例证。七律的定型相当晚,格律由宽至严,有一个比较长的过渡期,因而不合律的七言近体就不难找了。而杜甫拗律和上述情况不同。杜甫对诗律掌握很严的。拗律是他故意而为之,也就是故意要使诗句和通行的格律要求不一致。实质上,并非没有律,而是采用一种与通行格律悖行的格律。那么,驾驭格律的难度自然就更大了。这方面,顾随先生对杜甫的拗体律有过详细地分析。
古诗的诗体很多,大体有四言、五言、杂言、骚体、谣谚、乐府、歌行、古风、近体、词、曲等。不同的诗体有不同特征和内涵,这也是界定一种诗体并使之区别于其他诗体的标准。每种诗体都是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受不同的外部因素影响而产生的,代表中国文学发展史的不同阶段,共同构筑出完整而多姿多彩的中国文学殿堂。诗体之间不存在高低优劣之分,每种诗体都有自己的鼎盛时期,同时各种诗体都一直并行不悖地各自按照自己的规律向前发展。我们所谓的格律诗包括了近体诗和词曲。这类诗体规定,作品中每个字的平仄须按照一定的要求,押韵则需要按照韵书的规定,这就是格律,这也是格律诗区别于其他诗体的一个本质特征。换句话说,规定平仄和押韵方式,是诗体本身的要求。一些人出于对诗体的模糊认识,感觉到大部分古诗都不要求格律的,进而认为写近体诗和词曲也无须讲究格律,因而造成网络诗坛到处都泛滥着“伪律体”或“字数都对”体。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对一种诗体的破坏,用“字数都对”来摧毁格律诗的内核,这不是一种严肃的创作态度。 还有一些人经常将貌似正确的“诗意为先论“挂在嘴上,以为不管写什么诗,只要有诗意就是好诗。持这种看法的人不仅对诗体缺乏应有的认识,而且在逻辑思维上也大有问题。诗意是针对诗歌作为一种文学体裁的整体而言的,无论哪种诗体,都要讲究诗的意境,这是诗歌独特的一种审美追求,从逻辑上看,是一个一般性的概念。格律仅仅就格律诗这种特殊的诗体而言的,这是一个特殊性的概念。认识不到概念的特殊性,在格律诗的写作中将格律看成可有可无的东西,进而大肆破坏格律。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还有什么格律诗可言。即便有什么不合格律但颇有意境的好句,一定要塞在格律诗中,也未必能显其美。好比一张名画,挂在茅坑上,它能和周围的环境协调吗?能美得起来吗?格律诗,就是一种要求作者学会掌握如何在格律的束缚中驾驭诗意的诗体。如果有些人不喜欢这种束缚,它完全可以不写这种诗体,而去选择其他适合自己性情和爱好的其他诗体。古体诗的空间是相当广阔的。 还有一些经常援引初唐和盛唐的某些出律的七言作品乃至杜甫的拗体律来证明格律对于近体诗来说并非必需的。这里分两方面说。五言律体定型较早,南北朝时期已见雏形,在初唐基本已经稳定下来。所以,有上述想法的人在五律中难以找出例证。七律的定型相当晚,格律由宽至严,有一个比较长的过渡期,因而不合律的七言近体就不难找了。而杜甫拗律和上述情况不同。杜甫对诗律掌握很严的。拗律是他故意而为之,也就是故意要使诗句和通行的格律要求不一致。实质上,并非没有律,而是采用一种与通行格律悖行的格律。那么,驾驭格律的难度自然就更大了。这方面,顾随先生对杜甫的拗体律有过详细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