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评教(课)”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根据《关于印发<重庆邮电大学 “学评教(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评教(课)”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宣传工作
1.学院负责做好本学院“学评教(课)”工作的组织、宣传和协调,积极动员,组织学生认真参与“学评教(课)”。
2.学院应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学评教(课)”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促使学生以客观、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评价,使任课教师充分认识到学生评教工作的重要性,并以网上评教结果为镜鉴,了解自己在教学工作中的优点与不足,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应正确认识“学评教(课)”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左右学生的“学评教(课)”操作,确保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时间安排与评教方式
1.“学评教(课)”时间:2014年5月12日(第十二周周一)至2014年6月20日(第十七周周五)。
2.学生以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在线”进行在线评价。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学生按时登录网络进行在线“学评教”操作。
三、特别提示
1.参与评教活动是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广大同学要提高对评教活动的认识,本着对学院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自觉自主地对所修课程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切忌不负责任的评教,切勿让他人代劳。
2.“学评教(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教学质量科联系(62487850),如出现网络问题,请与教学信息中心联系(62460703)。
3.各学院教学督导应在“学评教(课)”开展期间及时了解学生参与情况,防止错评、漏评,确保“学评教(课)”结果的可靠性。
教务处
2014年5月7日
“学评教(课)”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根据《关于印发<重庆邮电大学 “学评教(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评教(课)”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宣传工作
1.学院负责做好本学院“学评教(课)”工作的组织、宣传和协调,积极动员,组织学生认真参与“学评教(课)”。
2.学院应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学评教(课)”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促使学生以客观、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评价,使任课教师充分认识到学生评教工作的重要性,并以网上评教结果为镜鉴,了解自己在教学工作中的优点与不足,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应正确认识“学评教(课)”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左右学生的“学评教(课)”操作,确保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时间安排与评教方式
1.“学评教(课)”时间:2014年5月12日(第十二周周一)至2014年6月20日(第十七周周五)。
2.学生以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在线”进行在线评价。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学生按时登录网络进行在线“学评教”操作。
三、特别提示
1.参与评教活动是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广大同学要提高对评教活动的认识,本着对学院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自觉自主地对所修课程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切忌不负责任的评教,切勿让他人代劳。
2.“学评教(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教学质量科联系(62487850),如出现网络问题,请与教学信息中心联系(62460703)。
3.各学院教学督导应在“学评教(课)”开展期间及时了解学生参与情况,防止错评、漏评,确保“学评教(课)”结果的可靠性。
教务处
201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