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这个“多元文化”被那些精英视为偶像加以膜拜的时代,已经让许多人搞不清民族国家的意义和利益所在了。一个民族国家的利益,首先是本国主体民族的利益。摩尔人和犹太人是什么人?对侵略者和内奸或是他们的后裔能将其与一般国民一视同仁吗?如果仍然让穆斯林和犹太人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和文化主导权,那么光复的意义何在?在异族统治时期就要忍受压迫,到了光复和解放之后,就要对侵略者及其走狗宽容。这种“以德报怨”的蠢举,只能出现在最愚蠢和最漠视本民族人民利益的政权和统治集团身上。“如果宽容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如果只占便宜不吃亏,只有宽容没有惩罚,其结局只能是纵容恶行
如果因为历史无法假设,让我们无法检验如果西班牙不驱逐穆斯林和犹太人,“宽容”的对待他们,任其坐大,会对西班牙有什么不利的影响。那么就以那些表面上皈依了天主教的前穆斯林,既摩里斯科人为例。这些人在强制驱逐和皈依天主教之间,选择了后者。虽然穆斯林和犹太人中的改宗者有的是真心改变信仰,甚至表现的要比原来的天主教徒更为激进,如宗教裁判所的法官中,就有不少改宗的犹太人,他们对异教徒基本要比老天主教徒更为残酷。而被强制同化时间较久的摩里斯科人也有完全转化为西班牙人的,如《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据信就是出身于摩里斯科人。从书中也可以看出某种蛛丝马迹,如桑丘虽然是一介农民,但却在堂•吉诃德面前时时以“老基督徒”自命,也就说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