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律专业且没有接触国这一行的人可能对刑事证据和民事证据的区别完全没有概念,甚至一些法律界人士也不知道,其实这是个说简单也极其简单,说复杂也非常复杂的问题,在贴吧里当然也就减简单的来说了。
刑事证据与民事证据最大的区别概括而言就是一个是绝对性,一个是相对性。
意思就是刑事证据必须达到绝对的程度,即公诉机关控诉某个人有罪时,他支撑自己主张的证据必须达到完美的状态,不能有任何瑕疵,只有有一点疑问,那被诉之人都应被认为无罪。例如杀人案,控诉机关已经出示了目击证人的证言,凶器,甚至是被诉人自己的供述,但被杀害的人的尸体找不到了,而被诉人自己又说不清尸体在什么地方,怎么处理了,那么公诉机关就根本无法证实被杀的人已经死了,本案就很难成立。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事实上有目击证人的证言,凶器,被诉人自己的供述已经足以让任何正常的第三人相信杀人的存在,所以实践当中,已经可以定罪,只是由于瑕疵的存在,在量刑就不得不放宽。
相比之下民事证据就简单多了,其采取了盖然性占优的理论,即双方当事人谁的证据更为有力,就可以认定谁的主张成立,不需要达到完美程度。比如,一个案件中原告只提出一个证据来证实事实,但被告一样证据也没有,尽管原告的证据是孤证,但仍是有可能被认定成立的。
这就是刑事证据与民事证据的基本区别,当然这只是一个非常粗糙的理解,要讲清这个问题,事实上几天也说不完,不过科普是够了。
刑事证据与民事证据最大的区别概括而言就是一个是绝对性,一个是相对性。
意思就是刑事证据必须达到绝对的程度,即公诉机关控诉某个人有罪时,他支撑自己主张的证据必须达到完美的状态,不能有任何瑕疵,只有有一点疑问,那被诉之人都应被认为无罪。例如杀人案,控诉机关已经出示了目击证人的证言,凶器,甚至是被诉人自己的供述,但被杀害的人的尸体找不到了,而被诉人自己又说不清尸体在什么地方,怎么处理了,那么公诉机关就根本无法证实被杀的人已经死了,本案就很难成立。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事实上有目击证人的证言,凶器,被诉人自己的供述已经足以让任何正常的第三人相信杀人的存在,所以实践当中,已经可以定罪,只是由于瑕疵的存在,在量刑就不得不放宽。
相比之下民事证据就简单多了,其采取了盖然性占优的理论,即双方当事人谁的证据更为有力,就可以认定谁的主张成立,不需要达到完美程度。比如,一个案件中原告只提出一个证据来证实事实,但被告一样证据也没有,尽管原告的证据是孤证,但仍是有可能被认定成立的。
这就是刑事证据与民事证据的基本区别,当然这只是一个非常粗糙的理解,要讲清这个问题,事实上几天也说不完,不过科普是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