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王栎鑫
王栎鑫经常吹嘘他是怎样将我从“罪恶的边缘地带”拯救出来。
关于我是如何“热情地期待地凝望着他,然后义无返顾地直直倒进他怀里”的狗血剧情在他兴之所至的演绎中已经有无数个版本——
虽然事实上那只不过是最普通的中暑而已。
就像我那“爱慕的深情的迫切的目光”,真正的标的物其实是他手中那只飘散出炸鸡香味的KFC纸袋……=_=
即兴出走未必会有相应的浪漫属性。
尤其在手机与钱包不翼而飞的情况下。
漫无目的且饥肠辘辘地拖着行李包游走在气温30度的陌生城市,我严肃地思考着诸多计划的可行性——要不要试试行乞?或者卖艺?再不然索性打劫?……
只是这些对于一个穿着还算齐整毫无特技才能兼且缺乏运动神经的普通旅客来说,似乎都存在那么一丁点难度……
继续思索着游荡。
我想我似乎忘记了运动是可以导致温度升高的。于是过于活跃的脑细胞与过于贫瘠的肠胃共同作用的结果就是某种程度的短路——
而那个臭P的小子就在下一秒和我迎面撞上。
后来我就成了他家若干“流动人口”中相对常驻的一员。
再后来在我不小心露了一手跟某人学来的厨艺之后,就被理所当然地从“食客”降级成了“常任大厨”。
面对我的抗议,那个滥用职权调动人事的小子心满意足地叼着根牙签回答:“晨晨啊~好手艺不加以利用是暴殄天物呢~”
于是起诉驳回。=_=
王栎鑫是飞特一族。
一个人住着间不知从哪里继承来的大房子,靠着接些设计活来混生活费。
不过他的作品貌似还颇受欢迎。
所以小日子也还算得上滋润。
坦白说这个比我小上三岁、经常拽到二五八万的小孩其实并不讨人厌。相反,那张总是挂着痞笑的脸实实在在透着一股精灵讨喜的神气,让人忍不住想疼他。
小小的人儿做起事情来有与外表不符的大气,颇有点“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范儿。
——换个人,就算再热心,估计也不会随便在街上拣人回来还让他在找到事情前白吃白住吧?
那次我问过他,“你怎么就不担心我是骗子呢?”
小孩龇牙笑,阳光灿烂得让人眼晕:“我王总看人什么时候错过?!”
我还没搭腔,旁边悠悠地飘来一句:“别听他的。他从小就爱往家里拣东西,猫猫狗狗也不知道拣过几次了。养好了,愿意待着的他就养着,想走的他也从来没留过。难得这次碰上人了而已~”
像是做证似的,家里那不知啥品种叫“i”的猫一纵上了说话人的膝盖,咪咪地蹭了几下。
王总一口水差点呛着,作势要飞手中的水杯:“俞灏明你个大兔子少说一句会死啊?!小在你也不管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