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
1、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非法制造、销售、运输、进口弩或者非法从事营业性弩射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人持有的弩,一律由公安机关登记收缴;对因经营管理不善致使弩流失社会,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取消有关企业和单位经营资格并追究其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传统弓及复合弓隶属于体育运动器材的范畴,公安部门有明文解释。
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均不违反各项法律法规。
但是作为危险运动器材,运输及在公众场合对此有明确规定:
(1)运输中必须封装在包装中,不得裸露。以运动器材名义办理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托运手续,不得携行。
(2)不得在非运动场地、非专业场所展示或示众。
(3)在未取得国家授权的狩猎凭证前严禁在国家允许的狩猎区域和狩猎时间内狩猎。【相关手续请与当地森林公安局取得联系】
(4)使用的箭,在到达运动场地或者专业场所前,箭头必须拆卸与箭杆分离。箭的运输过程中必须处于箭头和箭杆分离状态。箭头可携行,箭杆必须办理托运手续。
(5)所有复合弓的技术参数不得超越FITA关于竞技射准复合弓的定义。
最后提醒广大吧友们,我们国家对于弓箭隶属于体育运动器材,但是对于运输和使用环境是有一定限制的,原因还是因为他具有一定的杀伤力。
吧友们喜爱弓箭是喜爱弓箭的文化;喜爱弓箭射击带来的乐趣。那么就请广大吧友们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使用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避免给他人或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