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于今年一月提前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公司压我到三月底才离职,说公司规定如此三个月交接,在交接期间,由于我们公司是绩效制度,以80分为及格,当时一月部门开会部门经理认同本人考核为及格,但后期等发工资,公司以人员不齐为理由扣去我考核分数5分导致评分不及格,变相克扣工资了,二月份过年回来,才正式让我与新人交接,同时又以人员不齐扣去考核5分,公司亏本扣去员工考核30分,并同时扣去员工集体质量安全奖300元。并且在进公司时,公司面试和招聘信息,都说公司盈利达到30万就有年终奖,本人为财务部人员,在公司对外做账以看到本人有年终奖1980元,在离职前与公司沟通年终奖如何结清,公司解释如本人离职前尚未发年终奖,而且还要看老板是否发放给我,在此离职后视同我自动放弃,本人已申请劳动调解,公司表示员工手册是这么规定,不予调解。。现在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员工手册在入职前并未给我解释有如此扣钱,工资单也不给我们员工,公司亏本,也只是她们口头说,社保也没有按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手上只有考核的电子表格,我该如何面对这场劳动仲裁才有胜算,现在三月未结清的工资,公司由以各种原因扣去我的考核分数,导致不及格,不知如何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