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阳市信访局李松民局长及新安县信访局领导:我叫张俊敏,现年46岁,家住磁涧礼河村人,现将我租用北冶镇甘泉村武圈子等人土地10余亩(用于开发项目)被吕飞成非法侵占发生纠纷一事,汇报如下,请领导们做主,给予解决。2010年1月,我与武圈子等人协商租用其土地10余亩,用于开发项目,租用期为5年。2010年8月,吕飞成未经本人同意强行将我租用的土地侵占了80%,并用于开采矿石。为此,我对吕飞成的不法行为讨个说法。吕飞成不但不听劝,反而于9月15日组织了20余名社会人员手持刀,棒企图与我殴斗。幸亏,当地派出所及镇领导闻讯及时赶到现场,在公安干警及政府领导在场的情况下,吕雇佣的社会人员用钢钎将我的小车轮胎扎了数刀,导致车胎报废,并对我进行了人身威胁。那些人员不听公安干警的劝阻,在这紧要关头,公安干警冒着生命危险,把我从他们的小车里拉了出来,避免了一场灾难性危机。此事发生后,北冶镇政府由领导出面多次协调,至今未能解决问题。我无耐之下,去新安县信访局反应此事,也一直未得到圆满解决。吕飞成在没取得国家采矿权的情况下,非法开采我租用的土地上的矿石,给我人身及财产造成了很大伤害。为此,我特请求领导给予解决,赔偿我应有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