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Lana出道,听Video Games和Born to Die,入迷。不知道她的风格,如果说复古,那个年代也没有这样的唱法。空前,不知道会不会绝后。新年,在14班唱Video Games唱到断气。后来Lana不再小众,很多人开始叫她diva和女神。高三,Young and Beautiful让那些没有经历过“向死而生”时期的人也自称脑残粉。同时出现了我最喜欢的一首翻唱,翻自Leonard Cohen的Chelsea Hotel #2。那座酒店现在依旧在纽约。大一上,微电影Tropical,美得无法细说。现在,新单West Coast,她开始实验性地转变曲风,评论家说是附和主流市场。我都不管这些,真正的粉是第N单也会无歌词跟唱的,连Off to the Races的歌词也背下来,Ride副歌唱不上去也要硬唱。一路看着她从Lizzy Grant变成现在的Lana Del Rey。她唱的年代,既是可以在西海岸的棕榈树下和朋友情人参加一场endless party的年代,也是欲望炙热和大龄男人突破禁忌勇敢相爱的年代。她是欲望之火,我又何尝不是,你们又何尝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