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14年04月15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或或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杭州天目山路102号 电话:0571-88007090 邮编:310007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苍南县龙港镇江滨路184号 电话:0577-59868044 邮编:325802
项目名称 拟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拟用海面积(公顷) 拟用海年限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苍南学院一期工程 苍南县教育局 位于苍南县江南涂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内,龙港新城 XC-7-10、XC-7-18区块 特殊用海 13.7862 40年
苍南县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一期工程 10.6481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四 年 四月 十五 日
项目名称 拟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拟用海面积(公顷) 拟用海年限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苍南学院一期工程 苍南县教育局 位于苍南县江南涂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内,龙港新城 XC-7-10、XC-7-18区块 特殊用海 13.7862 40年
苍南县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一期工程 10.6481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四 年 四月 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