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的写作乃或因为读书有所心得,或获得了一个新的人生经验,或于人事上有所感触,或某种思想酝酿胸中成熟,觉得非倾吐出来则于中不快,而后才能发生动笔的要求。所以我作文的习惯是:脑中先有某篇文字的大意,乃拟定一个题目,再由这题目各点发挥而为文章。你若问我究竟由文生题呢?还是由题生文呢?这就像问母鸡鸡蛋孰为后先一样难于回答。勉强作答,我不如说先有文章,后有题目吧。 题目拟定之后,就要将脑筋里空泛的思想化为写在纸上的文章了。这时候头绪之纷繁大有一部十七史不知从何处说起之概。为求思想有条理起见,我们应该拟定一个大纲,一条条写在另一张纸上,而后逐节加以抒写。这个大纲拟定后并非一成而不变,我们是随时可以修正它的。
相传作画口诀有“画鸟先画头,画人先画目”之说,有人以为写文章,也非从头写起不可。但据我个人的经验,这倒并非事实上所必需。一篇文章某一段结构简单,某一段结构复杂,某一段只须轻描淡写便可对付,某一段就非运用深湛精密的思想不可;或非用淋漓酣畅,沉博绝丽的笔墨来表现不可,并非自开篇至于终幅都是一样。我们开始写作时,思路总不大活泼,陡然将思想搁在盘根错节的环境中,想寻觅出路,一定要弄得昏头昏脑,撞跌一通,还是摸不出来。这时候作家的神情是很悲惨的,手里提着笔,眼睛望着辽远的云天,一小时,一小时的光阴飞逝了,纸上那几个字还是那几个字。勉强向下写吧,那支笔却拖泥带水,踅又踅不动,转又转不开。经验这样写作苦处的次数一多,他便会感觉写文章是很无意趣的事,而不想再写了,甚至有许多人,竟因此而放弃了他成为作家的机会。我以为思想也像筋肉一般,必须先行操练一下,而后才能使它尽量活动;好像比赛足球的健儿们,每在未开球之前,利用十余分钟的闲暇,奔跑跳跃,以便活动全身的血脉和筋骨。我写短篇文字是每每从头写的。写比较复杂的长文,如觉开头时文思不大灵敏,我就挑选那最容易的几段先写。写了二三段之后,笔锋渐觉灵活了,思绪渐觉集中了,平日从书本上得来那些瘀积胸中的知识,也渐觉融化可为我用了,再去写那难写的几段,自有“騞然而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躇踌满志”之乐。等到全文各段落都写完,再照原定秩序安排起来,一篇大文便算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