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忽略他该有或该做的,显然犯失职的罪过。所以一人该知道的,由于疏忽而不知道,就是罪过。一人若不知道他无力知道的,就不算是他的疏忽。这种无知称为不可克服的,因为不能因努力而得以补救。这种无知既然无力避免而不是出于自愿,就不是罪过。由此可见,不可克服的无知都不是罪过。至于可克服的无知,如果是关于一人所当知道的事,就是罪过。有些知识是人所该具有的,即那些为使行为正直所必要的。为此,大家都当知道信德上一般所该相信的以及普遍的法律,每人当知道有关其地位及职务的事。
经过这样解释,我们再来看这段训导:我们全都知道:有些人对我们极神圣的宗教,患有不能克服的无知;还有些人,恪遵天主刻在众人心里的自然律法与规诫,且也准备自己,服从天主,度著正经正直的生活;这两种人,在天主的光明及其恩宠助佑之下,能够获得永生,因为天主既洞幽烛隐,完全透视人灵人心,及其一切思想,一切行为,则他的无限善良无限慈悲,决不让那些没有故意犯罪的人们,遭受永远的苦刑。
经过这样解释,我们再来看这段训导:我们全都知道:有些人对我们极神圣的宗教,患有不能克服的无知;还有些人,恪遵天主刻在众人心里的自然律法与规诫,且也准备自己,服从天主,度著正经正直的生活;这两种人,在天主的光明及其恩宠助佑之下,能够获得永生,因为天主既洞幽烛隐,完全透视人灵人心,及其一切思想,一切行为,则他的无限善良无限慈悲,决不让那些没有故意犯罪的人们,遭受永远的苦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