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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_°零狱•黑文「《看不见的心灵猎手》 by.小妖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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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就在警察们把视线集中在王晓峰身上时,李蒙的忍耐也到了极限。
他已经三天没有新的尸体可以使用了。很多医院都加强了戒备,警察那边的风声也很紧,他唯一的发泄途径,只剩下了摔杯子和砸家具。
  摔杯子的不止他,还有丁厌。
丁厌成了家里的不定时炸弹,要么就一个人发呆,要么就抓起什么摔什么。严格来说,她也不是抓什么摔什么,比如上次她抓起一个很昂贵的花瓶,就没有摔。
美姨说,这就是恋爱。
老邮叹口气,他要知道恋爱是这个样子的,说什么也不会让丁厌去相亲了。
大米则一声不吭,只是每天不停地往家里买廉价的玻璃或者小瓷器,总之全部是一些掷地有声的东西。
“丁厌……”大米体贴地问,“你要是想哭,我可以把我的肩膀借给你!”
“谁要借你的肩膀啊!”丁厌骑在沙发梆上,“我决定了!”
她说着站起来,像入党宣誓似的:“做为一个新时代的年轻女性,做为一个勇往直前的青春无敌美少女,我决定放下面子,主动给我哥打电话!”
她边拨号边继续说:“是合是散,最好说清楚,我最讨厌磨磨唧唧了。”
虽然刚才还恶狠狠的,但是电话一接通,她的语气马上软下来:“哥……我……”
她看了看客厅里竖着耳朵的众人,拿起电话躲到卧室:“哥……你还在生气吗?我……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
“不。”接到丁厌的电话,李蒙还是觉得很暖心的,他就知道丁厌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别的女人,总是让他求她、讨好她,才肯和好,“是我不好。你来之前我喝了点儿酒。”
“那我们和好吧……”
“傻丫头,我们什么时候不好了?”
当丁厌再次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新买的漂亮衣服,化了淡淡的妆,哼着小曲儿。
“和好啦?”老邮扯着嗓子。
“我们什么时候不好了?”丁厌欢快地跳着,出了门。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5楼2014-04-22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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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李蒙不能再忍了。
    他依旧抚摸着丁厌柔软的头发,心不在焉地看着韩剧《白雪公主》,轻声问:“我记得你说过,你小时候特别希望自己是白雪公主。”
      “嗯!”丁厌点点头。
    “那你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吗?”
    “切!当然知道了!现在三岁的小孩都知道。”
    “哦……那么,你愿意当我的白雪公主吗?”
    “当然!我就是你的白雪公主!”丁厌甜蜜地笑着。
    “我给你讲一个白雪公主的故事吧。另外一个真实的白雪公主的故事……”李蒙的声音沉了下来。
    李蒙讲的白雪公主,和童话故事里不一样。
    李蒙故事里的白雪公主,没有后母,公主的母亲是亲妈妈。
    亲妈妈看着逐渐长大的白雪公主和国王走得越来越近,而自己却逐渐受到冷落,她决定杀死公主。
    后来,被小矮人救了的白雪公主因为顽皮,终于被后母害死了。
    ……
      “当王子看到躺在水晶棺材里的白雪公主时,深深被她的美貌打动了,他爱上了她。”李蒙继续讲着。
    “其实我一直奇怪,王子干嘛会爱上一个死人呢?死人再漂亮,也是死人啊!”丁厌打断他,侧过头,问。
    “后面你就知道了。”李蒙的手轻轻抚摸着丁厌的脖子,“回到王宫后,王子迫不及待地打开棺材,疯了似的在白雪公主身上亲吻起来……原来,那个王子有恋尸癖。他总是被贵族的女孩儿嘲笑、讥讽,他恐惧女人。”
    “啊——哥你真坏!我心目中的王子形象一下子毁灭了!”丁厌叫道,虽然她这么说,但还是忍不住问:“后来呢?”
    “后来,王子每天沉迷在白雪公主的尸体里,不可自拔。但是有一天,因为运动过于剧烈,白雪公主喉咙里的毒苹果被颠了出来,于是,白雪公主又复活了!”
    “太好了!后来呢?”
    “好吗?不,一点也不好……”李蒙又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继续抚摸着她的脖子,“后来,白雪公主每天晚上都嘲笑王子,说他不是个男人,说他金玉其外,败絮其内。”
    “咳!咳!哥……你把我的脖子弄疼了……”丁厌轻轻挣扎了一下。
      可是李蒙似乎完全沉浸在了故事里,手上的力气越用越大:“最后,不堪侮辱的王子掐死了白雪公主,从此,他和白雪公主的尸体,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咳……哥……你要干嘛!”丁厌的脸已经酱红,她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挣不脱。
    “你答应过,要做我的白雪公主的……我真的喜欢你……你不能离开我……坚决不能……没有女人喜欢我……没有女人肯像你一样疼我……我真的需要你,真的!”李蒙翻身用腿顶住丁厌的胸部,丁厌挣扎了几下,就没了声息。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6楼2014-04-22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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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李蒙喜欢这样的尸体,新鲜,带着身体的余温。
      他轻轻吻了吻丁厌的嘴唇,温柔地说:“等着我,公主。”
      很久没有尽情地享受过尸体了,尤其是这么新鲜,这么年轻的尸体。今天晚上,他要尽情尽兴。他边急促地洗澡,边幻想着丁厌安静地躺在床上的样子。
      可是,当他回到客厅的时候,丁厌的尸体已经不见了。
      确切说,丁厌已经不见了。  在将要窒息的瞬间,丁厌想起了刚刚认识老邮的时候。
      那个时候老邮说,要是觉得活着辛苦,就去死吧;要是觉得活着辛苦又舍不得死,就只好像我一样,假装自己已经死了吧。
      于是她停止了挣扎,摒住气息。
      还好李蒙并不是专业的杀手,他其实只杀过一次人,因此没什么经验,再加上紧张和兴奋,完全没有想到要确认一下丁厌到底有没有死。
      丁厌回到家,什么也没说,爬在沙发上哭得唏哩哗啦,任凭老邮他们怎么安慰,也劝不住。
      其实,她不是因为惊吓,而是因为李蒙的故事。
      当李蒙讲完那个故事,扼住她的脖子时,她看到了他的眼泪以及眼睛里的悲哀。她没有想到,那么光鲜、那么优秀的李蒙哥哥,竟然还有如此落寞和无奈的一面。
      她哭够了以后,肿着眼睛站起来,连续喝了三杯鲜血,然后拨通了李蒙的电话。
      “哥,你的事情我不会跟别人说的,我也不恨你。或许不恨你,是因为真的把你当哥哥一样吧!虽然我不恨你,但是……但是……我以后再也不想见到你!你尽快搬走吧……还有……以后你……你……的时候,小心点儿……”
      李蒙其实已经在准备逃走了,他以为丁厌一定会报警。听到她这么说后,突然明白了自己到底为什么那么喜欢她。
      他就是喜欢她这一点,喜欢她那开通到没有传统是非观念程度的思想。他叹口气,说:“谢谢……还有,我一直是,喜欢你,不,是爱你的。”
      挂了电话,丁厌愣了愣,又爬在沙发上大哭起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7楼2014-04-22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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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俗话说,新的不来,旧的不去。
        丁厌为了让自己尽快忘记李蒙,决定要疯狂地相亲和谈恋爱,甚至连王晓峰和杨信都不打算放过。
        她先是给杨信打电话,可他的手机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无法接通,此时被“避嫌”踢出队伍的杨信,正在秘密查案。
        丁厌恨恨地挂了电话后,又拨通了王晓峰的手机,问他方便不方便出来吃饭。
        “当然方便!”王晓峰毫不犹豫地说,“我请你吃你最想吃的东西。”
        其实丁厌并不知道自己最想吃的是什么,但她没有问,失恋的女人,哪里顾得那么多?
        餐馆很小,是王晓峰花了血本包下来的,今晚,他亲自下厨,说要给丁厌一个惊喜。
        半个小时后,他像捧着宝贝一般,端着一个大盘子出来,兴奋地说:“好戏登场啦!”
        “到底是什么好吃的啊?”
        “你忘记你跟我说过最想吃什么了吗?”王晓峰笑着,看起来十分开心。
        丁厌疑惑地摇摇头,看了看门外,压低了声音:“我觉得外面有人老是在看咱们……”
        “管他呢!”王晓峰放下盘子,掀开盘子上的盖儿,继续大声说:“人的脸颊啊!哈哈!”
        盘子里,果真放着一颗惨白的人头,颤悠悠地冒着热气。丁厌尖叫道:“不会吧……难道你也……”随即她马上捂住嘴。她本来要说“原来你也去偷尸体了”,又担心说漏了嘴,把李蒙牵扯进来。
        不错,那天晚上之后,丁厌就猜到偷尸体的一定是李蒙了。可是她并不觉得他是坏人,他只是偷了没有任何用处的尸体,又没有伤害谁……
        丁厌捂着嘴,看着一脸得意的王晓峰。
        王晓峰献宝似的:“快尝尝!快尝尝!就吃脸颊这块儿!”
        丁厌颤抖着拿起筷子,刚刚伸到盘子上方,刚才一直在门外躲着鬼鬼祟祟的几个人突然冲进来,用乌漆漆的枪口指着他们:“终于人赃俱获了!”
        王晓峰这次并没有紧张,他早就知道自己被跟踪了,那些警察的跟踪技术并不高明。
        他继续微笑着指着盘子:“你们也尝尝?”
        说话的间隙,丁厌已经从盘子里的人脸上撕下一块,塞到了嘴里,然后大笑着指着王晓峰:“王晓峰!你太有才了!豆腐居然被你做成这个样子啊!”
        一屋子警察愕然了,王晓峰笑得愈加得意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8楼2014-04-22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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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考完再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9楼2014-04-23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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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酱


            180楼2014-04-2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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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槽这种感觉虽然有点恐怖但是超爱的!!!我之前看过一个写精神病——虽然我不觉得他们是精神病的文也是很好看很好看,啊啊努力顶上去ww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1楼2014-04-27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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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李蒙终究没有逃脱,丁厌看着电视上神采飞扬的杨信,叹了口气。
                一切都是因为贝贝,李蒙没有带走贝贝,它成了一直流浪狗。狗狗们都有把食物埋藏在自己地盘的习惯,贝贝当然也不例外,它瞒着李蒙,偷偷埋了好多骨头在公寓的花园里。
                有一次,一个邻居觉得那骨头的形状奇怪,像人骨,于是打电话报了警。警察们虽然在李蒙的住处并没有发现什么,但他们并没有放弃,继续搜查了他所有的茶社。
                在其中2家茶社的天花板夹层里,发现了很多还没有来得及处理的尸体。
                据说,李蒙被逮捕的时候很坦然,一直在微笑,似乎他一直都在等这一天。
                丁厌从冰箱里拿出一根香肠,蹲下来,对着奄奄一息的贝贝说:“来,贝贝,吃点吧……”
                “那是一条傻狗!”已经过了发情期的甲乙丙丁显然对母狗失去了兴趣,甚至他们有点讨厌它分享了丁厌的关爱。
                “还是一条坏狗!”小丁说,“把我们埋在花园里的宝藏都暴露了!”
                贝贝微微抬起头,闻了闻香肠,又把头扭了回去。吃惯了人肉的它,怎么会对这么粗糙的食物感兴趣呢?
                它侧头看了看主人的身影从电视上闪过,眼睛里闪过一丝奇怪的东西,然后脑袋一歪,就不动了。
                贝贝死了。
                贝贝的主人似乎也没有想要活着,杨信在电话里说,他连几年前自己杀死妓女的事情,也主动招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2楼2014-04-28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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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小甲的独白
                  1.
                  是命运让我成为大哥的,因为张院长在孤儿院门口发现我们的时候,我排在最左边。于是那个老头给我们按从左到右的顺序取了名字:小甲、小乙、小丙、小丁。
                  我并不知道这个名字好不好,但是有总比没有好。
                  我们四个兄弟长得一模一样,甚至已经一样到了不需要镜子的程度,比如我常常把小乙扯过来当镜子,对着他的脸给自己点眼药水,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都点不进去。
                  我们兄弟四个每天都要点眼药水,因为张院长说我们“色忙”,我想那大概是说,我们眼睛里的颜色都很忙,顾不上我们,所以我们只能看到黑白色。
                  其实,不光颜色们顾不上我们,几乎世界上的一切,都顾不上我们,我们在被父母遗弃的同时,也被整个世界遗弃了。
                    ……
                    从懂事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跟别人不一样。
                  比如,院里别的小孩的父母都死了,但是我们的没死,我们是被他们遗弃的。因此,从小我就羡慕那些父母死去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不是不爱他,只是死了。就算死了,也依然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我们不同,正好相反,我们被父母讨厌了,丢弃了,就像丢掉一块擦过大便的卫生纸一样。
                  园里的老师们也不喜欢我们,我们并没有固定的班,而是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后来,老师们安排了值日制度,每个月,我们都会换一次老师,换一个班。轮到照顾我们的老师,被其他老师称为“倒霉”。
                  比如他们老说:“这个月该你倒霉了。”
                  只有张院长对我们稍微好点,他常常对着我们叹气:“唉……真是造孽啊,你们啊,死了可惜,好歹也是一条命,活着呢,又受罪。”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3楼2014-04-28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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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楼主的引导下 已经看完了这本书 看完以后 心里有淡淡的忧伤 谢谢楼主 楼主有没有类似这本的书推荐下
                    ✎﹏₯㎕﹍﹍       变不成你喜欢的模样,  我便一直保持喜欢你的样子可好。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85楼2014-04-29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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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表示颇感欣慰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曲千奏,一朝为闻之,念起灵。
                      戏千吟,一舞为倾之,葬语花。
                      棋百枚,一泣为终之,焚墨目。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6楼2014-04-29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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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曲千奏,一朝为闻之,念起灵。
                        戏千吟,一舞为倾之,葬语花。
                        棋百枚,一泣为终之,焚墨目。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7楼2014-04-29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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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曲千奏,一朝为闻之,念起灵。
                          戏千吟,一舞为倾之,葬语花。
                          棋百枚,一泣为终之,焚墨目。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8楼2014-04-29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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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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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看起来虽然胖了些,但是却很虚弱,总是“呜呜”地哼哼着,眼睛里湿漉漉的,充满了忧伤。
                            它先是在我们活动圈子的外围试探了一下,见我们谁都没有反应,就又大胆地靠近了一点点。
                            就这样,它试探着,走三步退两步,终于来到了我们身旁,小心翼翼地用鼻子挨个儿嗅了嗅。当时,小丙已经病得失去了知觉,甚至连胡话都不会说了,只会喃喃地哼哼着:“哥……我看到妈妈了……妈妈……妈妈……”。
                            野狗突然停了下来,对着夜空长长地哀嚎一声,俯下身子,把肚子对准了小丙。奶头蹭到他的嘴边。
                            我不知道它要做什么,但是无论它打算怎么做,我都没有力气阻止。
                              小丙的嘴刚刚接触到野狗的奶头,就拼命地吮吸起来。
                            那个晚上,野狗似乎一改以往对我们的敌意,挨个儿给我们喂奶,最后爬在我们中间,低声“呜呜”着睡去。
                            它的毛很软,有浓重的腥臭,但是很温暖,甚至,很有安全感。
                            那个晚上,我在野狗的身旁流泪了。我小声问小乙:“你被别人抱过吗?像妈妈抱着孩子一样。”
                            小乙摇摇头。
                            从小到大,我们兄弟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被拥抱过。我想,被拥抱的感觉,应该就是这样的吧。
                            几天以后,在野狗的照料下,我们的病竟然好了。
                            我们和野狗成了好朋友,它常常从外面带吃的回来,有时候还有特别好吃的肉包子之类的。
                            我们叫它狗妈妈。
                            当然,这更引起了全院师生的嘲笑,他们说:“这下子全乎了,狗妈妈,狗兄弟!哈哈……”
                            我知道他们都看不起狗,就像看不起我们一样。
                            但是,我的内心深处,依稀觉得,狗比人类好多了,它们聪明、善良、调皮、可爱,讲义气。
                            做狗比做人幸福,做狗兄弟,比做人兄弟幸福。
                            于是我对弟弟们说:“我们不要做人了,我们做狗吧?”
                            弟弟们也觉得做狗好。
                            于是,我们绝定不再做人了。
                            就像张院长以前常说的那样:做人苦呐!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0楼2014-04-29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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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觉得这世界有很多美好的东西 夏天的冰镇西瓜 朋友带来的外卖西冷 初中小卖部里香蕉味的面包 妈咪购物车里的白巧克力 货架上各种口味的果冻以及妹妹最喜欢送我的不二家棒棒糖 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你呀 我愿意拿所有的好吃的去换 去换一个我最喜欢的你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3楼2014-04-3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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