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珍金,男,38岁,系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璧山乡金鸭村人;冯友华,女,35岁,系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三台县跃进村人。二人结婚10余载,育有2女,大女儿周玉梅,二女儿周玉红。周珍金家中有一父亲,周训海,由于常年劳累,轻度残疾,冯友华家中有一母亲,一只眼睛失明。
在周珍金和冯友华结婚的十余年中,周珍金一直辛苦劳作,在外打工,扛起养起整个家的责任。但是作为妻子的冯友华,不仅在这十几年的生活中一分钱没掏,还因为丈夫不在身边,在外打工时不守妇道,没钱了朝丈夫要钱,偷男人、养男人,并且生了别的男人的野种,为人妻子到这种程度,有何颜面?天理何在?而周珍金对这些一点都不知情,还一直认为自己的妻子是个守妇道的人,谁知妻子却做出这种龌龊的事情?
周珍金一直独自一人支撑两个家庭的正常运转十余年,不仅养育自己的一双儿女和老父亲十余年,十余年的生活费,都是其一人独自承担,并且还要负责帮助冯友华养育她的母亲,也就是周珍金的丈母娘,丈母娘身体稍有不适,都是周珍金照顾,带其去医院,但是为了整个家庭的和睦,这些都是应该的。一方面因为周珍金父亲身体行动不适,另一方面冯友华母亲的家离学校比较近,方便两个孩子上学,在周珍金和冯友华在外打工期间,两个孩子一直住在冯友华母亲家中,由冯友华母亲代为照顾,就因为这样,周珍金除了支付孩子和丈母娘的生活费,还要让丈母娘每年弄走千余斤粮食,即便是丈母娘那边没有了米和油,都要来朝周训海来要,周训海为人老实,说不出所以然来。这样的生活,一直坚持了十余年,周珍金一直傻傻的以为,只要孩子好,两个老人好,整个家都会好,但是他实在是太天真了。
2012年过年,冯友华第一次提出了离婚,由于周珍金的极力劝说,没有离成。不幸在在2013年发生了。冯友华借自己母亲过大寿的原因从福建返回,实际上是来和周珍金离婚的,因为他和那个男人的孩子已经长大,纸包不住火了。农历腊月二十六,冯友华的母亲过大寿。腊月二十七,冯友华回到自己和周珍金的家中,提出离婚的要求,周珍金不答应,冯友华便将周珍金挠了满脸花,还将周珍金和周训海的衣服全部拿剪刀全部剪成一条条的,并将周珍金和周训海赶到门外,把大门插上,自己和大女儿周玉梅在家炖鸡吃。腊月二十八,周珍金和冯友华理论,训斥她十来年对家庭的不负责,没有拿过一分钱,没有付出过一点,冯友华怕在离婚的时候周珍金咬住这点不放,硬说自己没有钱,并在当天租车到镇上,把自己十来年挣的钱全部转到了他母亲的账户。事情就这样僵持了两天,周珍金不同意离婚,冯友华见离婚无望,便在腊月二十九称其要带大女儿周玉梅去外婆家,要去探望外婆,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很明显,冯友华带着自己的大女儿跑福建去找那个男人了,而且还无耻的把周训海的几十块钱的老年手机偷走,这种人,知道“人”字怎么写吗,知道人怎么做吗?难道是因为父亲去世的早,缺乏家庭教育,连老人的手机也偷。到现在为止,周珍金还在寻找自己的爱女,还是一点音讯没有,可怜天下父母心呐!
各位热心的网友,我所说的全部都是实事,请大家发挥网络的力量,发挥道德舆论的力量,维持人间正义,让世间多点阳光,多点善良,让社会上多些道德,让冯友华这样的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让社会少些小人,还像周珍金、周训海这样老师的人一点公道,让社会充满爱吧!我在此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