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人人都有生命的权利,但不一定都有生存的权利。在现实当中这两者常常被混淆,但还是有区别的。生存权是人们维护相当生活水准的权利,而生命权主要是指人的生命自然地存在于世界上而不受非法剥夺的权利。二者的权利性质明显不同,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有一种自发性;而生存权则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权利,它不仅包含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基本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凌辱,还包括人们赖以生存的财产不遭掠夺、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得到保障和不断提高。这是一种很好的解释,好就好在它给人一种美好的想象和无限的向往,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生存权要常常面临着来自不同个体、不同阶层、不同组织的威胁和剥夺。实际上,生存是很难的,尤其是在一元化的政治体制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