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髓不存,长篇无魂,精髓所在,片言万代。”
1.市场领先法则:如果你想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深入人心,那么,你就应该去创造市场上第一个这样的产品和服务,而不是提供比市场上已有的质量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一句话:“第一”胜过“更好”。
2.产品创新法则:你若不能成为某类产品中的第一,就应努力去创造另一类新产品。如果你不可能成为某类产品中的第一,那就应该创造一类新的产品,从而成为该类产品中的第一。
3.深入人心法规:枪先深入人心胜过枪先进入市场。
4.观念集中竞争法则:市场营销不是产品之争,而是观念之争。实际上不存在客观现实性,不存在事实,不存在最好的产品。在市场营销世界中,只有存在于用户或潜在用户头脑中的观念。只有这一观念是实在的,其他的都不过是幻觉。
5.概念集中法则:市场营销中最强有力的战略是在潜在用户心目中只拥有一个概念一家公司若能够以适当的方法在潜在用户心目中拥有一个名词或概念,它便能取得惊人的成功。这里不需要一个复杂的概念,也不需要独创一个名词。用简单的、直接从字典上得来的字最好。这便是概念集中法则。你应通过将焦点集中在一个简单的名词或概念上的方法在用户心目中生根,这也是在市场营销中所能做出的最大的牺牲。
6.概念专有法规:两个不同的公司不可能在用户心目中享用同一个概念当你的竞争对手已经在用户心目中形成某种概念或拥有某种地位时,你若再想用同样的概念去赢得用户,其结果只能是徒劳无益。
7.阶梯定位法则:在产品的市场阶梯申的值置决定了你所应采取的营销战略在用户心中占据首要位置固然应该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主要目标,但做不到这点也并不就意味着失败。在市场中占有第二或第三位的厂商亦有自己成功的营销战略。各种产品并非生而平等。消费者在进行购买决策时,头脑中总会有一个对各种商品的偏好顺序。任何同类商品,都会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一个选购顺序的阶梯。在这一阶梯上,各种品牌的商品各占一层。
8.两强相争法则:从长远看,任何市场都终将变为两匹马的竞争最初,某种新类型产品在市场中的地位如同一个多级的梯子,逐渐地,这个梯子就变成了只有两级的梯子。
9.针对第一法则:若想争取市场第二,你的战略就应针对市场第一强中有弱。对于任何强大的领先公司,居于第二位的公司也会有机会将其攻破,变其优势为劣势。
10.品种细分法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产品的品种会细分为两个或者更多像变形虫在培养瓶中不断分裂一样,销售市场也可视为商品品种不断扩大的海洋。开始时,某类产品只是单一的一个品种。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类产品就会细分为很多品种。
11.远期效果法则
12.商标扩展法则:商标系列的扩展,不可避免地给人以商标雷同的印象,少便是多,你若想成功,就必须将精力集中,以便在消费者心目.
13.有所牺牲法则:有所失才能有所得,要牺牲的东西有三:产品系列、目标市场,以及不断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