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没有前几天那么热了。
一直比较讨厌夏天,各种慵懒。很喜欢逛街,却又实在顶不住这太阳。只能窝在家里吹吹空调,可是现在的心似乎又比较闲不住,不爱自己呆在家里。很难静下心来看书。有时候挺怀念那个时候,可以一起去看书的日子,可以泡在正大一下午。只是正大装修了,原来书店当中的咖啡店也不在了,硬件软件上,都没办法了。
昨天下班,约了朋友一起散散步。从4年前毕业,一直到今天,很多人来了,走了,唯一没变的只有我们几个,还是会在晚上吃完饭的时候,偶尔出来一起走走,聊聊天。所以有时候觉得,至少在憋屈的很的时候,还有那么两三个人会听自己抱怨,也是一种幸福。我想,朋友应该就是会不断听你重复抱怨的人;是不用太多掩饰,能海聊的人;是不用说太多就能明白你心思的人;是直言不讳会骂你的人;是知道你的事最多的人……
你说你挺羡慕我的,有那么多故事可以说,好像我的生活总是那么多事情发生,不会一尘不变。似乎隔一段时间,总会听我说到点新的故事。我说,那如果你是我,你就纠结死了。你笑着我,那也是。
昨天看到一个小测试,说是12星座需要多久来忘记一个人。我第一反应是去看金牛,随后看天蝎,随后又看水瓶,最后才看到自己。因为我知道白羊肯定是很快,但是一看时间,白羊居然是3天……随后你吐槽我:你太薄情寡义了啊!其实我知道我应该是很快会忘记一个人的,但是3天也太……
我想我们不是薄情寡义,只是这时候的自尊心已经占了上方。所以不选择颓废地念念不忘。宁愿在被子里哭,也要在人前笑。
倘若对方想忘记,你又何必去记得;倘若对方心里没你,你又何必太放对方在心上;倘若没有甜蜜,又何必回忆什么。记得爱过,便好。
这世间总说男子薄情,其实未必尽然。就好像林徽因可以决然转身,徐志摩却黯然忧伤一样。有时候在感情里,我们反而更加下不了决心,优柔寡断,更加念旧。
我很佩服林徽因的果敢,她敢爱,也敢在最美丽的时刻转身,我们看到的是她的决然,也许她在转身的那刻,眼泪也会掉落,但是她留给徐志摩的,却是一生的念想。她仿佛没有受到这段感情的影响一般,依然清澈。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最好是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徐志摩的这首《偶然》是作给林徽因的。
你有你的,我有的我,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忘掉……多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