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说我自己的经历吧。希望给楼主和关注的人参考!
我是国庆节前去看房的,觉得户型不错,交了1000元押金。
由于某些原因,考虑不能要那里。两个星期后,我去办理退订,售楼小姐要我收据,考虑收据是必须见钱之后才能给,我将交押金时候签订的预订金合同给了她。
然后仅仅这1千块钱,到现在一推再推,就是不给退。
上上周说再有两三天就退了,差一道手续。上周打电话,被告知原先定的房子卖不出去,押金不退(我勒个去,这叫什么理由?);这周打电话,被告知必须先交出收据,才给办理退款。先交出收据?再退款?有这么搞的么?名门世家就可以这样做,而且说的理直气壮!美其名曰帮你,如果不交收据,指定没法退钱。
问曰:交了收据,得马上退钱啊!?
答曰:不能保证什么时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