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征得收件人同意,就将包裹搁在快递代收点,送货上门变成收件自取,同时自取需付寄存费1元……”最近,贵阳一些小区居民向本报反映,一些快递员送货总是“差口气”,给他们带来不便。
该快递代收点的行为存在两错:一是快递员没有把包裹亲自送到收件人手中,一是另外收取1元钱“寄存费”。当然这些都是快递员或快递公司故意“错”的,是一种典型的违规违约行为。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不难看出,快递员把包裹放在寄存点还是为了自己省时省力,为了追求更高的投递效率和更大的利润。可这一来,却使快递服务对象收件人费时费力。这样的“懒政”既使快递服务大打折扣,又涉及侵权。
该快递代收点的行为存在两错:一是快递员没有把包裹亲自送到收件人手中,一是另外收取1元钱“寄存费”。当然这些都是快递员或快递公司故意“错”的,是一种典型的违规违约行为。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不难看出,快递员把包裹放在寄存点还是为了自己省时省力,为了追求更高的投递效率和更大的利润。可这一来,却使快递服务对象收件人费时费力。这样的“懒政”既使快递服务大打折扣,又涉及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