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的第二节课下课,每次都会在转角偶遇他,没有一次缺席过;在食堂吃午饭的时候,他也总是选择了自己斜对面的那张桌子,每当自己抬头偷偷看曺圭贤的时候,有时也会瞟到他;放学时分,路过操场时会看到他在踢足球,可一个转身,他就不见了,然后神奇地出现在校门口;厉旭每天走向车站都是同一条路线,有时好像会在马路对面发现他。
这一系列所有的巧合,都不是巧合。
是这个男生,细心安排好的。
只不过他的眼里从来都看不到其他人,才会错过一次又一次。
厉旭忽觉好难过,他竟然错过了这么多。
可是,他还能再次喜欢上一个人吗?
不是不想喜欢,只不过是不敢了。
他怕自己对他动心了,他也会像以前的人一样,要离开了。
厉旭不知所措,他不想拒绝也没法答应,冲着他鞠了一躬,便落荒而逃了。不管后面的人怎么呼喊自己的名字,他都忍住没有回头。
接下去的日子,他都尽量避免不再见到他。其实他自己也清楚地明白,逃避是没有用的,就算自己天天躲着不见他,喜欢他的那份感情,还是会种在他的心里,不听话地慢慢生根发芽。
半年后,金钟云毕业了。
和原计划一样,他去了加拿大。
还是走了啊。魔咒又灵验了,他知道自己最终还是喜欢上他了。
厉旭升入高三后,发了疯一般的学习,他真的身心俱惫,不想再和感情这事扯上任何关系了。
一年后。
加拿大的某所大学里,厉旭坐在长椅上,抬头看向被枫叶染红的天空。
当时被美国和加拿大的两所学校同时录取,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加拿大。
不明白为什么,其实美国是他一直的梦想。
轻笑,尽管不想承认吧,可是还是因为他,因为那个叫金钟云的人。
虽然希望渺茫,可他还是不想放过一点点重逢的可能。
图书馆。
他走过一排又一排的书架,却始终找不到一本合适的书。不知不觉走到图书馆的顶头,顿了顿脚步,侧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研究着。
突然,一只手把自己手中的书给拿走了。
他诧异,转头,看到了一张熟悉且温暖的笑脸。
“你挑书的眼光还是一样差,这本是真的不好看。”塞回书架,重新拿出一本:“这本好。”
依旧是蓝色的封面,依旧是金色的字体:It is my honor to meet you.
邂逅你是我的荣幸。
他笑,这次毫不犹豫地接过。
魔咒终于被打破,只是短暂的分别,却终究没有离开。
或许,是他,把之前那些无所谓的过客都给克掉了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