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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AEKH•20140309•原创• 勿念 ( 完结 )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L.海报和我贤哥。
2L.放文。
封前勿夹


1楼2014-03-09 18:19回复
    ??


    来自Android客户端44楼2014-08-2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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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26 11: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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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在哪儿…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45楼2014-08-31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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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三天哦
        快把文复原
        不然只能撤精


        来自iPhone客户端46楼2014-08-3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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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他曾经打趣我说,人人都喜欢去丽江猎艳,殊不知人力资源已经开发殆尽,要高收益就要狠建仓,今后往少有人烟的小镇子钻才是正道。
          所以开春时候我去了青岩古镇,和所有流传下来的小镇一样,有石板路和木房子,贫瘠的木头上泛着青色,街边有湿润的清香散开。
          我还每天定时带着旺旺出来遛弯,但主要是想遛人。但这个念头在来到这里的第二个星期就被彻底打消,因为我发现我活动范围周围只有两栋建筑物,一个幼儿园,一个茶馆——出来遛狗的没有一个是走路不打颤的。
          于是我发现被他骗了。
          找了个旅店住下来。我住楼上,打开窗户能看见河水不紧不慢地流过,夕阳映着屋檐,河面敛起一片金黄,旺旺在我脚边摩挲着睡去。
          对了,这里还有一座石拱桥。
          旅店的老板告诉我这桥有个别致的名字,叫勿念君。我琢磨着准是哪位游历至此的文人给取了这么个矫情的名字。
          勿念君。
          真是矫情。


          来自Android客户端47楼2014-08-3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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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赌约真令人匪夷所思。而这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我就是那个一屁股坐到第3排第6个位置的倒霉蛋。
            事后吴世勋请我吃饭当赔罪,他笑眯眯地给我夹菜,殷切地询问我的口味,然后在得知我爱吃瑞北路的炒年糕和华西路的鸭脖子时,他兴奋的拉着我高喊,“子期啊,伯牙我总算找到你了!”
            一顿饭愣是吃出相见恨晚的味道。
            “食堂这么多位置,但你偏偏选中那一个,说明咱俩很有缘。”最后他把这句话作为总结陈词,我不满地翻白眼说这是孽缘。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喜形于色,把所有内心活动都写明在脸上,厌恶或欣喜一看便知。我们认识多年后他对我说:“那时候你还老实巴交的穿校服,喜欢皱眉头和抿嘴,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错了也不肯认输,还经常口是心非,我就觉得,我们是很相像的人。”
            说这话时,他躺在我后院的摇椅上,风里还都是残余的夏天的味道,阳光懒懒的落在地上,映着他含在眉眼间的温柔笑意,让我一瞬间有些失神


            来自Android客户端49楼2014-08-3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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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高三那年吴世勋跳级学习文科,因此被分到一班。大概是我和吴世勋走的太近,众多人都不怎么待见我,男生女生。一次做完作业后顺手就把本子扔桌箱,第二天交作业时却找不到了,过一会儿老师来找麻烦,我说我做了的,放桌箱里不见了。
              “难道你的本子会长脚?没做就是没做!”老太太开始较真。我咬着嘴唇,一再强调我做了。
              “你真的做了?谁看见了?”
              我突然觉得很无助,全班一片等着看戏的安静。
              “我看见了。”
              吴世勋站起来,下巴抬高,表情极为不屑的看着老师。这显然激怒了老太太,他被叫到办公室。走之前,他回过头,咧开嘴冲我笑笑。那时候教室是瓦片的平房,外面有很茂盛的树,阳光就透过树叶细细碎碎的照进来。这些,我一直都记得。
              第二天他抱了只狗来找我。
              “帮我养。”他的口气很霸道。
              “捡来的?”
              “嗯。”
              “它叫什么?”
              “叫狗。”他甩过来一个“你真没智商”的白眼。
              “废话,我问他名字。”
              “还没取呢,要么猫猫,要么狗狗,你看着办。”他笑起来,很得意的那种。
              “……”
              “要不你自个儿取个?”他揉揉小狗的头跟他说,可那狗丝毫不领情,甩甩眼珠子往上一翻歪过头对着他叫了两声——汪汪。
              “好吧,那你以后就叫旺旺吧。”他说,说完还回过头来对我由衷感叹一句:“它真有才,这名挺吉利。”
              我在旁边看得差点没气结。
              高中毕业后我们回去看母校,那里快拆迁了。我们在学校后门找到了一堵矮墙,吴世勋拿了粉笔在上面乱涂。他画蜡笔小新大战奥特曼,装模作样地写我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最后签一句吴世勋到此一游。
              那是盛夏,我看着他神采飞扬的样子,坦然又悠然。觉得这大概是我多年以后依然会怀念起的画面。
              我拾他扔在一边的粉笔头,在旁边很文艺的写了一句诗: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写完后觉得实在别扭,想擦了,却又舍不得。
              ==========4.


              来自Android客户端50楼2014-08-3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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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三那年我们演舞台剧,我懒得去排练,坐在学校操场边打发时间,吴世勋来找我。
                我看到他从右边的门进去,可是没往左边看,我坐在左边的门口,相距10米左右的距离,我故意没叫他。
                他便开始绕着操场找我,已经是傍晚,他的短发上始终带着跳跃的光晕。
                他走的不慌不忙,仿佛沐浴着阳光在闲庭信步一般,阳光在远处勾勒着他的线条,抹上一层温暖的光泽。我坐在操场边静静地看着他。400米操场绕完,他终于看到一直坐在门边的我。
                我脸上带着恶劣的笑,他耸耸肩,也不生气。
                “走吧。”
                他把手伸向我,眼瞳仿佛秋尽的湖水,波水潋滟。
                后来这个画面一直出现在我的梦里梦境里的吴世勋绕着操场慢慢的走,我依旧不叫他,静静地坐着。
                他在找我,他要找的人是我。
                这让我觉得有点小小的甜蜜。


                来自Android客户端51楼2014-08-3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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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26 11: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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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考试那天我发挥格外超常,出了考场兴致勃勃的去找吴世勋,却被人告知他因为高烧,没来参加考试。
                  公派留学名单正式下来了,我的名字后面是个陌生人。吴世勋现在我身边,我愣愣的看着他,嘴唇动了一下想说些什么却始终无法开口。他对我笑笑,表情极为尴尬,像是在安抚又像是在祝贺。我想他大概是误会了些什么,想解释,他却转身离开,给我留下一个孑然的背影,渐行渐远。
                  彼时已是严冬,我看着雪花无声落在他肩头,冬日的雪映着残阳,直到他逐渐淹没在人群里。
                  第二天我在酒吧里找到他,氤氲的烟雾袅袅着,渐渐笼罩住他和我。显然他喝了很多,趴在桌子上红着脸絮絮叨叨的说话。
                  我拉着他说,“明天我就去申请放弃,你不去,我也不去。”
                  他看着我,眼角划过一丝不屑,甩开我的手。
                  “得了吧,边伯贤。别假慈悲了,你这么努力为了什么?不就是想留学嘛,其实我能理解,人之常情嘛……”
                  我的耳边像是炸起了雷。我霍的站起来,眼泪砸在他的手臂上,咬牙切齿的打断他。
                  “吴世勋,究竟是你把我看错了,还是我把你看错了?”
                  我的声音淹没在潋潋泪水中。
                  他一下酒醒了,伸手来拽我的胳膊。
                  “对……对不起,我喝多了你别在意,你听我说。”他顿了顿,捏着我的肩。
                  “别干傻事,你一定要去,为了你的前途。”
                  “我都是为你好。”
                  他的声音软下来,低着头,我辨不清他此刻的神色,更不敢揣测他的心思。只是隐约意识到,我们的距离大概越来越远了。
                  我和他吵过架,难过别扭,也曾为莫名其妙的小事冷战数日。唯独这一次,我们都选择在后来的日子里粉饰太平,对那天的事只字不提。我想他确实没有向我解释的必要,去他所说,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好,他赠予我似锦前途,我自当感恩戴德的接受。我该怎样告诉他,其实我在乎的不是这些,我在乎的从来都只是他一个。
                  这一点我心里清楚也就够了。有些话我说不出,他也听不得。


                  来自Android客户端53楼2014-08-3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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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签证办下来后我一个人去了青岩镇。
                    我来的时候正值初春。芳草萋萋,草木春色,远方满山遍野都染着嫩绿。晨光温柔的吻上山顶,情人凝立于栈桥之上,清晨的阳光竟有些刺眼,令我差点掉下泪来。
                    我突然想给他写封信,告诉他贵州有个叫青岩的地方。和所有流传下来的小镇一样,有石板路和木房子,贫瘠的木头上泛着青色,街边湿溽的清香散开。这里有座石拱桥,我推开窗可以看见他,流水在下面不急不慢的流淌。老板说它有个别致的名字,叫勿念君。
                    但愿尔等多欢乐,可使我忘君之颜。
                    我想起这句信手拈来的句子,也因而想到了他。
                    从青岩回来我便动身去了多伦多,没有再与吴世勋联系。飞机轰鸣起飞,我靠着窗,突然想起一句话。
                    故事的最后,伴着夕阳缓缓落幕的是看不清的结局。


                    来自Android客户端54楼2014-08-3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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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日子过得不紧不慢,转眼4年时间。
                      三伏天的多伦多举行了涂鸦节。我在皇后西街,人们不放过任何一面墙,大街小巷,就连私人车道上也涂着厚实的色调。我甚至还看到一面墙上,上面画的是长城,估计是想把中国风贯彻下去,还煞有介事的在旁边用汉子题了诗。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牛头不对马嘴,我指着乐了半天。可这番场景实在熟悉,很早以前我也做过这种傻事。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用粉笔写下的这段腼腆表白淹没在岁月里逐渐模糊。
                      那年香草的味道,阳光的颜色,空荡的走廊,穿堂而过的风,这些画面却一直一直留在心里。
                      想起这些时,眼泪突然涌上来。于是我知道,自己始终是放不下他的。
                      刚来这里的时候给他打过一次电话,我没算时差,又害怕他会怪我不辞而别,直到听筒里传来他睡意朦胧的一声“喂”才安心下来。
                      他听出是我,便没了睡意,开始对着电话唠叨。
                      “一切都好吧?”
                      “好。”
                      “有没有漏掉的东西?”
                      “没有。”
                      “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嗯,知道。旺旺还好吧?”
                      “它很好。你操心你自己吧。”
                      “那我要是处理不了呢?”
                      “你又不是小孩子,这是必须的。”
                      电话那头传来他的呼吸,近在咫尺。想说些什么,却又觉得不对劲,长时间的沉默他也意识到这一点。
                      “那么,就先……”
                      突然另一个声音打断他。吴世勋与那人说了些什么,声音低低的,我只隐约听到一句
                      “鹿晗,你先睡……”
                      我抖了一下,条件反射的挂了电话,心里紧张的像是无意窥探了别人的隐私。
                      北京凌晨2点,他的枕边睡着一个人。他是成年人,一切不言而喻。
                      自那之后我和他便不再联系,我们好像是在冷战,却又好像不是。
                      但是那个叫鹿晗的人让我从此上了心。我想他或他大概很多情,美丽且妖娆,有双慑人的眼睛,这个形象被我在心里塑造的越发真实。甚至走进我的梦里,与吴世勋缠绵的场景把我猛的惊醒。
                      夜色微凉,黎明破晓前是一片望不尽的黑暗。我看着天花板感觉身体里有气泡,一个个冒出来,又一个接一个破灭在心脏的血管里。
                      我不可避免的又想起他来,他笑起来眼睛是弯弯的月牙,恶作剧时坏笑的表情,想起那些年和煦的风,好像阳光永远灿烂,心情永远明媚。
                      可这些故事太平淡了,毫无波澜,平淡到我开始怀疑它们是否真的发生过,平淡到爱与不爱似乎不太重要了。没有人替我见证也没人陪我


                      来自Android客户端55楼2014-08-3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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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缅怀。
                        其实我心里清楚,很多感情沉淀在心里被定格美化,它不真实,但却美好。就像我记忆里的他永远都张扬着18岁的年轻的脸,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我此刻想着念着的他或许早已不是原来那个他,
                        我希望自己能和他所想的那样照顾好自己。裹着围巾走在风里,迈着无所谓的步子,把半间房的家当背在身上去旅行。我以为这样我就能过得很好,我想向自己强调,没有他的日子,我依然过得很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56楼2014-08-3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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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他来机场接我,穿的西装革履,我笑他是金玉其外败絮在内,他只笑笑不再像原来那样还嘴。
                          他接过我的行李走在前面,我们不痛不痒的说话。
                          我便突然很想念他少年时的模样,穿着松松垮垮的白T恤,耳朵里塞着耳机,手插口袋穿过学校操场,阳光落在他的年轻的脸上,眉宇间满是张狂。
                          我怀念他的少年时期,如同怀念我的。
                          那天我终于见到了鹿晗,与我心里描绘的样子差了太多。他挽着吴世勋安静的站在一边,没有我想象中的妖娆,像是小鹿一样的眼睛却是亮亮的,见到谁都很亲切的样子。
                          那晚吴世勋拉我去他家吃饭,鹿晗做了一桌子菜,我啧啧感叹,说鹿晗真厉害,你不要了通知一声,我要。
                          鹿晗抿嘴笑。
                          “你们认识很久了吧?”饭后他洗碗,我站在一旁帮他。
                          “嗯,高中时认识的。”我顺手拿了个陶瓷杯。
                          “你们这样真好。”
                          “嗯?”
                          “我的意思是说,有一个从学生时代就在一起的朋友,这种感觉真好。”
                          “哦。”
                          突然有一阵冷场。
                          “这个杯子洗不干净。”我开始找话题。
                          “笨。”她笑着捏了捏我的鼻子,接过我手里的陶瓷杯。
                          “用硬一点塑料袋擦就会变干净了。”他把杯子拿到池里冲洗,过了一会儿又突然觉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不应该用这么亲密的动作,他红着脸抬头看我,见我鼻子上还有他留下的洗涤液泡沫,又忍不住噗的一声笑出来,边笑还边拿袖子给我擦。
                          我因为这个小动作而对要眼前的人产生了好感。
                          连我都会产生的好感的人,吴世勋又有什么理由不喜欢。


                          来自Android客户端58楼2014-08-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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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在南京找了工作,吴世勋继续留在北京。
                            天南地北,这个成语再合适不过。
                            我爷爷曾在南京待过一段日子,我童年的记忆里有过一张泛黄的老照片,爷爷站在长江大桥下,那年他英气逼人。
                            我喜欢上这座城,喜欢她的历史,她的典故,喜欢她的宠辱不惊。江山留于后人愁的滋味终究在这里得到体会。
                            我租了套老房子住下,开始过朝九晚五的生活,闲下来就捣鼓花草,我钟矢车菊,适应性很强的花,偶然翻书时才知道它的花语是初遇。
                            一晃又是两年。
                            吴世勋出差路过来看我,他躺在我后院的摇椅上,闭着眼睛说你小日子过得倒是挺滋润。
                            他顿了顿,接着说到,这样我就放心了。
                            他的声音很轻,我竟然听出了一丝失落的情绪。
                            风里还都是残余的夏天的味道,阳光懒懒的落在地上,映着他含在眉眼间的温柔笑意,让我一瞬间有些失神。
                            我忽然意识到许多东西即将成为过去,这一段将要让我一辈子回忆时光已经与我擦肩而过了。就像荡起衣袂的风,纵然感觉还在,而它已经实实在在的消逝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59楼2014-08-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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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26 11: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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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5月的时候我过了27岁的生日。
                              吴世勋打电话过来。
                              “我们认识有十年了吧。”
                              “到今天正好十年,我们认识的那天是我的生日。”
                              “真的?我都不记得了。”
                              “人生又能有几个十年呢。”我喃喃自语。
                              快挂电话时,他说,我和鹿晗9月结婚,有时间的话,过来一趟吧。
                              我握着电话靠在墙上,窗外5月的阳光很是晃眼。眼前所有东西都被照的泛着白光。没由来的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他当年在学校餐厅坐在我对面的样子。
                              ——同学,你有男朋友么?想不想换一个?或者,想不想多一个?
                              他一脸的认真,认真到,我几乎以为这是真的了。
                              缓过神来,我对着电话说:“好。我会去的。”
                              吴世勋,你可曾知道,那时的我撒了慌。


                              来自Android客户端60楼2014-08-3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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