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铧子镇沟里村2013年响应国家号召实行退耕还林政策,山地被村里回收进行植树,但是村里在政策下来之前刚收完村民承包山地的钱,200/亩,承包两年的(1年没种呢),但是现在山地不让种了交完的钱村里也没有还给村民,而且说是交完的钱改成10年期限的了,这就村里自己主观的改了(村里也说了退钱可以把合同还回去,全看村民自己,他把期限改成了10年就又给了村民希望,使他们认为还可能让种)!然后现在山地用水泥住围起来了村民们自己又把水泥柱往里挪了一些自己又弄出了一些山地!村里发现了不但没有阻止而且要再量挪出来的这些地,要以300元每亩承包给农民!以上这些我感觉不合理!之前已经交了钱村里不但没有退钱给村民反而还要收钱,不知道大家如何说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