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汉前期,亦即光武帝、明帝、章帝时期,皇帝本人能够控制国家的政治权力。但进入东汉中期以后,从和帝开始,东汉政权内部,出现了外戚、宦官轮流把持国家最高权力的局面。这种情况,贯穿于整个东汉中后期的历史,成为东汉政治史的一个重要特点。
东汉时期,出现外戚宦官轮流专权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东汉加强中央集权的努力走向了反面。
贯穿于中国官僚制度发展史的一条主线,就是要解决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问题。东汉建立后,刘秀采取了种种措施,来加强皇权。《后汉书*仲长统传》说,“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窍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东汉王朝仍然设置名为宰相的“三公”——司徒(丞相),太尉,司空(御史大夫)。三公虽然享有崇高尊荣的地位和名誉,秩禄高达万石,但是,三公不能管理具体的事务,仅仅是“坐而论道”而已。刘秀把具体的权力,交给了号称“台阁”的尚书台。
“尚书”原来是少府辖下的机构,西汉中期,武帝刘彻以“尚书”为基础,设置了与外朝相对应的“内朝”。汉武帝选用一些中下级官吏,作为自己的侍从与助手,给他们以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头衔,与“尚书”的长官尚书令一起,组成宫中决策机构,称为“内朝”或者“中朝”。原来的三公九卿等朝廷官员称为“外朝”。外朝无决策权,只是执行内朝命令。朝廷大臣要参与机要,必须要有“领尚书事”或者“平尚书事”的头衔。
东汉建立后,刘秀将“尚书”的职权范围和机构进一步扩大,发展成为“尚书台”。尚书台的正副长官分别为尚书令和尚书仆射,另设尚书左右丞各一人,作为尚书令仆的辅佐官。尚书台下设置“六曹”,各曹的长官为侍郎,六曹分别管理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三公曹”负责监察;“吏部曹”负责任免官吏;“民曹”负责赋役税收;“客曹”负责少数民族事务和外交事务;“二千石曹”负责刑罚诉讼;“中都曹”负责首都治安。尚书台官员的品位并不高,尚书令秩仅千石,尚书仆射秩仅六百石;各曹的长官“侍郎”仅四百石;而具体管理事务的长官“令史”,秩仅二百石。尚书台各级官员的官阶虽低,但是,朝廷之上,事无巨细,无所不掌,权力极大,直接听命于皇帝。东汉对尚书台“官小权大”的这种安排,目的就是更便利于皇帝的控制。
刘秀加强皇权的这种措施,在东汉初年确实起到了明显的作用。然而,到了东汉中期,却发生了一种微妙的权力转移。尚书台职微权重,既拥有实际权力,又便于皇帝控制。而尚书台既然便利于皇帝自己控制,自然也就便利于外戚的控制,自然也就便利于宦官的控制。不论是外戚,还是宦官,只要加有“平尚书事”、“录尚书事”的头衔,就能指挥、控制尚书台,而一旦控制了尚书台,就等于把国家政权掌握在了自己手中。所以说,中央职能部门职微权重的这种安排,给外戚与宦官轮流专权提供了制度方面的便利。
东汉时期,出现外戚宦官轮流专权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东汉加强中央集权的努力走向了反面。
贯穿于中国官僚制度发展史的一条主线,就是要解决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问题。东汉建立后,刘秀采取了种种措施,来加强皇权。《后汉书*仲长统传》说,“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窍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东汉王朝仍然设置名为宰相的“三公”——司徒(丞相),太尉,司空(御史大夫)。三公虽然享有崇高尊荣的地位和名誉,秩禄高达万石,但是,三公不能管理具体的事务,仅仅是“坐而论道”而已。刘秀把具体的权力,交给了号称“台阁”的尚书台。
“尚书”原来是少府辖下的机构,西汉中期,武帝刘彻以“尚书”为基础,设置了与外朝相对应的“内朝”。汉武帝选用一些中下级官吏,作为自己的侍从与助手,给他们以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头衔,与“尚书”的长官尚书令一起,组成宫中决策机构,称为“内朝”或者“中朝”。原来的三公九卿等朝廷官员称为“外朝”。外朝无决策权,只是执行内朝命令。朝廷大臣要参与机要,必须要有“领尚书事”或者“平尚书事”的头衔。
东汉建立后,刘秀将“尚书”的职权范围和机构进一步扩大,发展成为“尚书台”。尚书台的正副长官分别为尚书令和尚书仆射,另设尚书左右丞各一人,作为尚书令仆的辅佐官。尚书台下设置“六曹”,各曹的长官为侍郎,六曹分别管理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三公曹”负责监察;“吏部曹”负责任免官吏;“民曹”负责赋役税收;“客曹”负责少数民族事务和外交事务;“二千石曹”负责刑罚诉讼;“中都曹”负责首都治安。尚书台官员的品位并不高,尚书令秩仅千石,尚书仆射秩仅六百石;各曹的长官“侍郎”仅四百石;而具体管理事务的长官“令史”,秩仅二百石。尚书台各级官员的官阶虽低,但是,朝廷之上,事无巨细,无所不掌,权力极大,直接听命于皇帝。东汉对尚书台“官小权大”的这种安排,目的就是更便利于皇帝的控制。
刘秀加强皇权的这种措施,在东汉初年确实起到了明显的作用。然而,到了东汉中期,却发生了一种微妙的权力转移。尚书台职微权重,既拥有实际权力,又便于皇帝控制。而尚书台既然便利于皇帝自己控制,自然也就便利于外戚的控制,自然也就便利于宦官的控制。不论是外戚,还是宦官,只要加有“平尚书事”、“录尚书事”的头衔,就能指挥、控制尚书台,而一旦控制了尚书台,就等于把国家政权掌握在了自己手中。所以说,中央职能部门职微权重的这种安排,给外戚与宦官轮流专权提供了制度方面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