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特征之三是旗人之袍等级分明,制度浩繁,是一种等级身份的标志。清代服饰的条文规章多于以前任何一代,对品官冠服的色彩质地、多胸补子、朝珠等级、翎子眼数、顶子材料都有严格区别。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服饰禁例,如:凡五爪龙缎、立龙缎等,官民均不得服用,如有特赐者,亦应挑去一爪穿用;军民等一律不得以蟒缎、妆缎、金花缎、片拿、倭缎、貂皮、猞猁狲等为服饰;八品以下官员不得服黄色、香色、米色及秋香色;奴仆、伶人、皂隶不许穿花素各色绫缎……,所有这些森严的服饰等级制度不得逾越半步,更增加了阶层之间的壁垒作用。
话说这个有点严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