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不放鞭”的公益倡议,得到了众多党政机关的积极响应。接受记者采访的全市党政机关包括中省直单位均表示,要贯彻落实好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务实节俭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严禁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规定,以及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反《通知》行为的部署,积极加入“春节不放鞭”的公益行动行列。以下是已经明确表示不放鞭的单位,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
市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府机关、市政协机关、振兴区政府、元宝区政府、振安区政府、住建委、发改委、国资委、经信委、计生委、农委、交通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工商局、食药局、物价局、服务业委、海洋渔业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外经贸局、招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卫生局、体育局、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畜牧兽医局、公路路政管理局、旅游局、地震局、林业局、水务局、煤炭局、科技局、气象局、安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市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府机关、市政协机关、振兴区政府、元宝区政府、振安区政府、住建委、发改委、国资委、经信委、计生委、农委、交通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工商局、食药局、物价局、服务业委、海洋渔业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外经贸局、招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卫生局、体育局、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畜牧兽医局、公路路政管理局、旅游局、地震局、林业局、水务局、煤炭局、科技局、气象局、安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