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献于爱德华和帕特·托马斯,他们如此之好,以至于有时我怀疑他们不是人类,而是来自于另一个更好的世界。
引子
贾尼斯喜欢在夜色中奔跑。
每个晚上的十点到十一点之间,加尼斯都会穿上她那套胸前背后都印着深蓝色条纹的运动套装,用头巾包住头发,系紧她那双纽巴伦牌的鞋子,然后跑上六英里。她已经三十五岁了,但看起来却像只有二十五岁,她把这种年轻的活力就归结于整整二十多年里坚持跑步。
9月21日,一个星期天晚上的10点,她从家里出发,向北跑过四个街区到了海滨大道,那是月亮湾的主要街道,接着她向左并跑向了公共海滩。那里的小商店已经打烊了,一片漆黑。除了散发着淡黄色光芒的钠蒸汽街灯外,只有小商店之上的一个房间里的灯还亮着,它正对着骑士桥酒馆和仁慈圣母天主教堂,它们都是二十四小时开放的。街道上没有车经过,视野里也没有其他人。月亮湾本来就是一个安静的小镇,避开了同一条海岸上其他小镇贪婪从事的旅游开放。贾尼斯喜欢这里疏缓而有韵味的生活,虽然有时候感觉小镇不像是陷入沉睡而是陷入了死亡。
她跑下了那条有些斜坡的主干道,穿过琥珀色灯光照着的空地,穿过一层层防风的柏树和松树那黑暗的投影。除了自己之外,仅仅能看见没有一丝风的空气中那缓缓蜿蜒前进的薄雾。唯一的声音是她那软软的橡胶合成材料的跑鞋与人行道摩擦的啪啪声和她沉重的呼吸声。所有的迹象都表明,她是这个地方的最后一个人,正在开始一场孤独的哈米吉多顿马拉松赛跑。
她不喜欢在上班之前的拂晓去跑步,而且在夏天里,在热躁的白天过去后去跑六英里更加舒适,当然她选择在夜间跑步的真正原因不是厌恶早晨,也不是热天气;要知道在冬天里她也在同样的时间去跑。她选择这个时间仅仅因为她喜欢那夜色。
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她就已经喜欢黑夜超过白天了,她喜欢在日落之后坐在外面的院子里,坐在星罗棋布的夜空之下,听着青蛙和蛐蛐的欢叫。夜色让她感到恬静。它弥合了世界的边界,遮盖了那些太过刺目的颜色。随着凌晨的到来,天空像是要消失了,而宇宙却扩张着。夜比那白天丰富多了,在它的国度里,生活似乎存在更多的可能。
现在她跑到了山脚下海滨大道这条环线公路上,飞速地过了停车场然后抵达了海滩。在薄雾之上,天空镶嵌着稀疏的云彩,满月的银黄色光芒穿透过来,提供了充足的照明让她能看清她要去的地方。有些夜里,把天空厚厚地遮蔽着的浓雾几乎让她无法沿岸奔跑了,但现在白色的光芒洒在那黑黑的海面上,海浪如鬼魅般磷光闪闪,而那海岸和沿海山脉之间宽阔的沙滩在月色之下散发着暗淡的白光,薄雾本身在中秋月光的照耀下泛着淡淡的红。
当她穿过了海滩,跑到那海边坚硬的、湿砂子沙滩,然后向南,准备跑完一英里就从海湾出去时,贾尼斯感觉欢欣鼓舞。
理查德——她的第二任丈夫,已经因为癌症死了三年了,在以前曾说过她的生活节奏太过倾倒向深夜,以至于她更像一个夜魔。
他曾说过:“你一定喜欢当一只吸血鬼,在日落之后、日升之前活着,”她答道:“那我一定想吸干你的血。”上帝,她是爱他的。开始她担心作为一个路德教派牧师的妻子,生活一定是无趣之极的,但实际上从未如此,一次也没有过。他死后的三年后,她仍然对他日思夜想。在她跑了近百英尺时,他突然出现了,并扭折着海岸线和山中间生长的柏树的树枝,贾尼斯由是相信她在这夜色和薄雾里不会孤独。她没看见任何人,但她的脚步声、五次轻一下重的呼吸声,扑通扑通的心跳声,本能地告诉她有人陪伴着她。
她越过了海滩上另一个跑步者,一开始,她一点儿也没警觉。地方上有些爱好者偶尔会在夜里跑步,你没法选择,只能当作这是肯定会发生的事情。每个月她都会在路线上遭遇他们两三次。
但当她停下,转身,回望她的来时路,映入眼帘的却只有那月光照耀下宽阔的沙滩,一道弯曲而且泡沫飞溅的海浪连成的闪光绶带,幽暗但却熟悉的一排排礁石和东一株西一株沿着海岸散布的树,唯一传入耳膜的声音是那海浪低沉的隆隆声。
引子
贾尼斯喜欢在夜色中奔跑。
每个晚上的十点到十一点之间,加尼斯都会穿上她那套胸前背后都印着深蓝色条纹的运动套装,用头巾包住头发,系紧她那双纽巴伦牌的鞋子,然后跑上六英里。她已经三十五岁了,但看起来却像只有二十五岁,她把这种年轻的活力就归结于整整二十多年里坚持跑步。
9月21日,一个星期天晚上的10点,她从家里出发,向北跑过四个街区到了海滨大道,那是月亮湾的主要街道,接着她向左并跑向了公共海滩。那里的小商店已经打烊了,一片漆黑。除了散发着淡黄色光芒的钠蒸汽街灯外,只有小商店之上的一个房间里的灯还亮着,它正对着骑士桥酒馆和仁慈圣母天主教堂,它们都是二十四小时开放的。街道上没有车经过,视野里也没有其他人。月亮湾本来就是一个安静的小镇,避开了同一条海岸上其他小镇贪婪从事的旅游开放。贾尼斯喜欢这里疏缓而有韵味的生活,虽然有时候感觉小镇不像是陷入沉睡而是陷入了死亡。
她跑下了那条有些斜坡的主干道,穿过琥珀色灯光照着的空地,穿过一层层防风的柏树和松树那黑暗的投影。除了自己之外,仅仅能看见没有一丝风的空气中那缓缓蜿蜒前进的薄雾。唯一的声音是她那软软的橡胶合成材料的跑鞋与人行道摩擦的啪啪声和她沉重的呼吸声。所有的迹象都表明,她是这个地方的最后一个人,正在开始一场孤独的哈米吉多顿马拉松赛跑。
她不喜欢在上班之前的拂晓去跑步,而且在夏天里,在热躁的白天过去后去跑六英里更加舒适,当然她选择在夜间跑步的真正原因不是厌恶早晨,也不是热天气;要知道在冬天里她也在同样的时间去跑。她选择这个时间仅仅因为她喜欢那夜色。
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她就已经喜欢黑夜超过白天了,她喜欢在日落之后坐在外面的院子里,坐在星罗棋布的夜空之下,听着青蛙和蛐蛐的欢叫。夜色让她感到恬静。它弥合了世界的边界,遮盖了那些太过刺目的颜色。随着凌晨的到来,天空像是要消失了,而宇宙却扩张着。夜比那白天丰富多了,在它的国度里,生活似乎存在更多的可能。
现在她跑到了山脚下海滨大道这条环线公路上,飞速地过了停车场然后抵达了海滩。在薄雾之上,天空镶嵌着稀疏的云彩,满月的银黄色光芒穿透过来,提供了充足的照明让她能看清她要去的地方。有些夜里,把天空厚厚地遮蔽着的浓雾几乎让她无法沿岸奔跑了,但现在白色的光芒洒在那黑黑的海面上,海浪如鬼魅般磷光闪闪,而那海岸和沿海山脉之间宽阔的沙滩在月色之下散发着暗淡的白光,薄雾本身在中秋月光的照耀下泛着淡淡的红。
当她穿过了海滩,跑到那海边坚硬的、湿砂子沙滩,然后向南,准备跑完一英里就从海湾出去时,贾尼斯感觉欢欣鼓舞。
理查德——她的第二任丈夫,已经因为癌症死了三年了,在以前曾说过她的生活节奏太过倾倒向深夜,以至于她更像一个夜魔。
他曾说过:“你一定喜欢当一只吸血鬼,在日落之后、日升之前活着,”她答道:“那我一定想吸干你的血。”上帝,她是爱他的。开始她担心作为一个路德教派牧师的妻子,生活一定是无趣之极的,但实际上从未如此,一次也没有过。他死后的三年后,她仍然对他日思夜想。在她跑了近百英尺时,他突然出现了,并扭折着海岸线和山中间生长的柏树的树枝,贾尼斯由是相信她在这夜色和薄雾里不会孤独。她没看见任何人,但她的脚步声、五次轻一下重的呼吸声,扑通扑通的心跳声,本能地告诉她有人陪伴着她。
她越过了海滩上另一个跑步者,一开始,她一点儿也没警觉。地方上有些爱好者偶尔会在夜里跑步,你没法选择,只能当作这是肯定会发生的事情。每个月她都会在路线上遭遇他们两三次。
但当她停下,转身,回望她的来时路,映入眼帘的却只有那月光照耀下宽阔的沙滩,一道弯曲而且泡沫飞溅的海浪连成的闪光绶带,幽暗但却熟悉的一排排礁石和东一株西一株沿着海岸散布的树,唯一传入耳膜的声音是那海浪低沉的隆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