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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昂的文学观及其诗文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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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和生
内容提要:初唐之际,陈子昂“文章道弊五百年”的诗文革新论、“汉魏风骨,晋宋莫传”的文学风格论、“兴寄都绝,每以咏叹”的文学本质论、“当有知音,以传示之”的文学创作论的文学观及其批评范式,承继汉魏风骨,开启盛唐气象,为盛唐诗文奠定了基调,唱响了“盛唐之音”的序曲。
关键词 陈子昂;诗文革新;风骨;兴寄;建安风骨


IP属地:广东1楼2014-01-29 21:35回复
    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射洪县)人。家道殷实,少时潜心读书,遍览经史子集,颇有政治抱负。二十四岁举进士,上书论政,得到武则天的重视,“召见金华殿擢为麟台正字”,[1]世称陈正字。35岁为右拾遗,故又称陈拾遗。38岁为参军,随武攸宜东征契丹,战前毅然请缨抗击敌寇,可惜毫无将略之才的武攸宜并没有给陈子昂这个报国的机会。他只好站在幽州台下,发思古之幽情:“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2](P46)不久被武攸宜降为署军曹。40岁辞官归乡,被武三思指使酷吏县令段简罗织罪名,诬陷入狱,忧愤而死,享年42岁。陈子昂在初唐季末,高扬诗文革新主张和文学批评大旗,承继汉魏风骨,开启盛唐气象,倡导诗文创作的风雅境界和磅礴气象,开创了浪漫主义的诗歌天地。卢藏用以挚友的身份,称他“横制颓波,天下翕然,质文一变”。[3](P1066)后来又得到李白、杜甫等历朝文人的嘉许,为盛唐诗文奠定了基本格调。他的文学观及其批评范式,唱响了“盛唐之音”[4](P207)的序曲。


    IP属地:广东2楼2014-01-29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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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汉魏风骨,晋宋莫传”的文学风格论
      陈子昂所倡导的风骨说,根据他在《修竹篇序》对齐梁诗歌“汉魏风骨,晋宋莫传”的批评,应该指的就是“建安风力”。[6](P226-227)他的《登幽州台歌》以及《感遇》38首,可以说正是具有这种风格的作品,诗以无限的时间和无垠的空间为背景,矗立起一个伟大而弧傲的灵魂。诗中弥漫的力量、进取的精神,充满了对政治、道德、命运等一系列人生根本问题的观照与思考,体现着“骨气端翔,音情顿挫,光英朗练,有金石声”的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和震撼力的文学风格。为进一步认识和解读陈子昂的风骨理论,我们不防从“风骨”的源头对其涵义与流变作一简单梳理。所谓“风”,原是指的一种自然现象,借指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民歌民谣,如《诗经》中的“风”就具有“感于哀乐,缘事而发”,[7](P571)的特点,有两层涵义:一是指的审美教育作用,《毛诗序》云:“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6](P95)二是指的作品的思想情趣,《文心雕龙.风骨》篇有云:“诗总六义,风冠其首。斯乃感化之本源,志气之符契也。是以怊怅述情,必始乎风。”[6](P236)“风骨”之“风”应是这两层意思的拓展和延伸。所谓“骨”,又称“骨气”,原指一个人的形体骨相,后与“风”结合,成为品鉴人物总体精神风貌的美学名词。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评鉴曹不兴的画作时,最早使用了这一概念。[6](P244)而将“风骨”用于文学批评,则可以追溯到刘勰的《文心雕龙》和钟嵘的《诗品》。陈子昂所推崇的“建安风骨”之所以能成为当时的文学主潮,主要是诗人在诗中抒发了“感时思报国,拔剑起蒿莱”[2](P48)的主体愿望,其中透露出的慷慨悲凉的精神风貌,就是一种不拘泥于内容和形式抑或是语言的基本格调,要求艺术创作活动的主体之才情、气质以及独立人格和精神理想在艺术领域的外部体现;同时也透露出对传统文学中阳刚之气的回归与欣赏。陈子昂的风骨之论是一种美学理想,对即将到来的盛唐之音来说是一种基本格调的选择。唐初处于历史上升时期,士子文人对这个新兴的王朝充满期待,他们渴望建功立业,无法掩饰其间所透露的欢快、明朗、抱负和自信,这些风雅的境界和磅礴的气象是建安所没有的,但恰恰是陈子昂所倡导、唐音所需要的----文学风格。


      IP属地:广东4楼2014-01-29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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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兴寄都绝,每以咏叹”的文学本质论
        “兴寄”是陈子昂组合的一个术语,也是陈子昂的另一个重要文学理论主张。要弄清“兴寄”究竟何所指,我们还是不防从其源头作些流变式的条分缕析:早在先秦时期,“兴”就作为一种诗歌理念而出现,孔子在《论语.阳货》中讲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6](P25);汉儒郑玄解释为:“兴,见今之美,嫌於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8](P46)孔颖达《毛诗正义》对“比兴”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阐释:“比之于兴,虽同时附托于外物,比显而兴隐,当先显而后隐,故比居兴先也”。[9](P9-10)到了钟嵘则将“兴、比、赋”的排列作了调整,强调“兴”的重要性:“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6](P226-227)而“深得文理”的刘勰在《物色》篇中提出:“物色尽而情有余。”[10](P394)也就是借助形象而产生的象外之意。如欧阳修《六一诗话》引梅尧臣所举诗例:“若温庭筠‘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2]P1121,诗人并没有直言旅途的愁思与困苦,但所描绘的形象不仅说明了愁苦,而且生动地再现了途中的愁苦之状,比之直言愁苦更为感人。由此可以看出,作为诗经三义的“比、兴”,其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有相同之处,这里的“兴寄”之“兴”,可以理解为兼有“比”和“兴”的意思;而“寄”则可以理解为“寄托”的意思。合而称之,“兴寄”这种“兴寄”之妙,实际上也还是借助了“物色尽而情有余”的象外之意。我们知道,比兴是《诗经》的重要表现手法,陈子昂不用“比兴”而用“兴寄”,可能与他强调的某种思想意义的寄托有关。陈子昂对诗文创作提出了一个“洗心饰视,发挥幽郁”的原则,根据他在《修竹篇序》中对齐梁诗歌“兴寄都绝”的批评,他所说的“兴寄”,应是感兴寄托,有感而作,作而有寄。就是说诗歌要因物喻志、托物寄情、言之有物、寄怀深远,承认诗的吟咏性情。由于对“寄”的强调,也就意味着对吟咏性情要有所规范,使之服从儒家政治教化的寄寓,寓人于教,寓教于乐。这是否就意味着陈子昂的“兴寄论”的根本出发点是要遵循《毛诗序》所说的“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儒家教化原则呢?我们从他的《感遇》诗三十八首可知,他自己的诗作就是借咏物叙事抒发自己壮志情怀,寄托自己对社会政治的见解和主张的。如《感遇•二》:“兰若生春夏,芊蔚何青青.幽独空林色,朱蕤冒紫茎.迟迟白日晚,袅袅秋风生.岁华尽摇落,芳意竟何成!”[2]P42就是一首托物寓意之作。诗人运用“兴寄”手法,以群花失色来反衬兰若的幽雅清秀,独具风姿,赞美了兰若的秀美超群。隐寓自己怀才不遇的感慨和报国无门、理想破灭的忧伤。这里,陈子昂将“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结合起来,强调诗人在创作过程中的能动作用,以此恢复文章之“道”——文学艺术能动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与一般规律。陈子昂对“兴寄”的开掘,正好体现了有唐一代下层知识分子“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再次有立言”[11](P386)的群体性的审美取向和精神诉求。


        IP属地:广东5楼2014-01-29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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