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阳人事局公布‘企业离退休老年人必须到某地方去指纹鉴定、我们非常拥护但有一事希望领导考虑一下,目前有一部分老年人生活无法自理,还有一部分老年人在村里或老年公寓生活无法自理需要照顾,为什么必须亲自到人设局规定的地方去认证?难道这样公平吗?能不能考虑一下这一部分人以后不用亲自到人设局认定,可不可以考虑村里或者老年公寓的老人还有民政部门开具老人建在证明就可以了(因为近段时间我看见有很多老年人被儿女或抬或背来非常麻烦)。请人设局领导从关心老龄人开始免去繁琐的认定行为!或相应部门开据相关的建在证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