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得很别致。全诗十四句,是主人公一口气说完的,这当然很质直。所说的内容,不过是在宴会上听曲以及他对曲意的理解,这当然很浅近。然而细读全诗,便发现质直中见婉曲,浅近中寓深远。他是怎么说的,说了些什么:今天的宴会啊,真是太棒了!那个欢乐劲,简直说不完,光说弹筝吧,弹出的声调多飘逸!那是最时髦的乐曲,妙极了!有美德的人通过乐曲发表了高论,懂得音乐,便能听出其真意。那真意,其实是当前一般人的共同心愿,只是谁也不肯明白地说出;那就让我说出来吧:“人生一世,有如旅客住店。又像尘土,一忽儿便被疾风吹散。为什么不捷足先登,高踞要位,安享富贵荣华呢?别再忧愁失意,辛辛苦苦,常守贫贱!”这段话,是兴致勃勃地说的,是满心欢喜地说的,是直截了当地说的。中间有用了不少褒意词、赞美词。讲“宴会”,用“良”,用“欢乐”、而且“难具陈”。讲“弹筝”,用“逸响”,用“新声”,用“妙入神”,用“令(美)德”,用“高言”。讲抢占高位要职,也用了很美的比喻:快马加鞭,先踞要津。这里的问题是:主人公是真心宣扬那些时人共有的心愿呢,还是“似劝(鼓励)实讽”,“谬悠其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