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行动!”2012年12月18日凌晨2点,随着一声令下,办案民警兵分8个小组,奔赴多地展开抓捕行动。很快,涉嫌盗伐南方红豆杉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朱某、邱某等6人被抓获归案,警方在现场追缴了部分南方红豆杉。
专案组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组织精干警力对韩某等人进行集中审讯。几经较量,韩某等人的心理防线被彻底攻破,不得不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据韩某等人供述,他和朱某、邱某等5人,是奉新县上富镇人,该团伙成员分工明确,他们先后在大港林场作案4起,由韩某驾车将团伙成员送到作案地点。该团伙开始锯木材时,欧某便在上富镇及作案必经的路上,开着面包车探路,确认路上“安全”后,装好木材的车辆,直接开至高安市龙潭镇销赃。
6名嫌犯落网后,大港林场相关负责人拿着印有“森林卫士”的锦旗,送到宜丰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手中。此时,专案组民警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该案嫌疑人袁某、欧某还在潜逃。
随后,民警多次来到二人家中,做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思想工作。2013年8月,欧某迫于压力,走进宜丰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近日,宜丰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韩某、朱某等5名被告人犯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有期徒刑各8个月至4年,并处罚相应罚金;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