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枣强县公安局张秀屯派出所成功救助了一名街头流浪的智障青年,并助其返回家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受到群众的赞扬。 2013年12月25日晚11时许,张秀屯派出所接到报警:在侯冢村有一精神失常的青年迷路,请求救援。接警后,所长顾玉宾带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借助村边微弱的路灯,民警看到一名蓬头垢面,浑身是土的年轻男子躺在路边的石板凳上,深夜的寒冬冷风刺骨,男子蜷缩的身体被冻得瑟瑟发抖。顾玉宾见状,立即将身上的棉大衣脱下来,裹住了男子的身体。村民告诉民警,这名男子来到这里已经3个多小时了,期间并没有人前来认领,为确保男子安全,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 交谈过程中,民警发现这名男子言语不清,思维混乱,无法确认他的具体身份和住址,只是模糊听到男子姓周,顾玉宾一边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查找近期的走失人员信息,一边上网查询附近村镇的名称,希望能唤起男子的某些记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筛选,当民警将地名排查到冀州市南午村镇,在念到该镇的举人庄村名时,这名男子接连点头,并说了一串听不懂的语言,情绪很激动。根据这一线索,民警立即与冀州市公安局取得了联系,并很快与男子的父亲取得了联系,证实了男子的身份。 见到儿子的一刹那,周某的父亲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他告诉民警,25日上午,儿子独自外出,到了晚上迟迟未归,自己发动了三十余人在附近焦急寻找一直未果,直到接到民警的电话。为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周某的父亲将一面写有“心中为人民,警民鱼水情”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