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从酒吧出来,周围是朦胧的夜色和嘈杂的余音,很适合离别的氛围。
五个大男生,甲、乙、丙、丁和新。我是甲,路人甲学生甲的甲,乙是我们的大哥,留着标准的八字胡。
五个人手中各握着一罐啤酒,边走边唱,沿着省道一路地说着胡话。那晚,我穿着拖鞋,走着走着就只剩一只了,脚被硌得生疼。
今年的燕子怎么还没回来。甲说。
谁帮我付的钱。乙说。
玉米会不会开花。丙说。
明天的气温有多高。丁说。
隔了很久的一阵沉默,新说,后天我要走了。
又是一阵沉默。
我们各自说一个自己小时候最糗的事。我说。打破了沉默。
好,从你开始。除了新的他们说。
九岁那年。我的同桌是老师的女儿,她是文艺委员。一天,她在我面前把裙子掀开,然后告诉她妈妈说我耍流氓,掀她裙子,害我在走廊上被罚站一上午。
谁信呀?只有新的他们说。
其实,我也是不信的。掀裙子这种事,我是不敢想的。
我的同桌姓李。她很爱穿裙子,每天一到教室就唉声叹气,还说自己像林妹妹。
十岁那年。记不得是哪个单元的考试,我保持了三年的第一名失了手。
那天,李妹妹抓着我的手。她说,你没有考到第一名,以后再不可任性……然后,她就哭了。哭着哭着,我怕老师又说我欺负她的宝贝女儿,我也哭了。
发卷子的时候,老师把我叫了去。他大概牙都没刷,骑着自行车就到了学校。
他说,清华大学,我想你是没希望了吧。你脑袋有多大,连第一名都考不到。
老师的话抑扬顿挫,又分不清平仄,我想大了脑袋,还是听不懂。我不懂,什么是清华大学,什么又是考不上清华大学。
走出老师的办公室,在楼道摔了一跤。这次,我没有哭。我想,我没有考到第一名,哭得再悲惨,都不会有人来扶我一把。
那天晚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披了衣,推开门出去。
全村的狗,竟然都不吠了,出奇的静。出奇的诡异。
看来,我没考到第一名的事,传遍了全村。不然,狗为何不叫唤。倘若这时爆发大规模的裤衩失窃,那我是逃不了干系的。
夜色如此纯粹,总得有人醒着,不是睡不着,就是不想睡。
在我身后十几米的地方,有一对小夫妻,走得很悠闲。那女的指着我说,他走路怎么没有声音,好像鬼呀。那男的点了烟,他问,兄弟,抽烟不?
我没有回答,姥姥告诉我,世上没有鬼,只是有人装神弄鬼。
路过小学,围墙上有个洞,被爬山虎覆盖。我钻进那个洞,没有多余的声音。
那一夜,路灯坏了,月色也是若隐若现。
身后传来一声尖叫,有鬼呀。他们把我当鬼了,大人们总是这样,从来不顾小朋友的感受。
全村的狗,又狂吠起来。也罢,我还是回家吧。奶奶告诉我,鬼是怕狗的,狗一叫,鬼就烟似地散了。
我还是睡不着。白天时李妹妹问我,为什么不哭。我没回答,我不哭的理由很多,她想知道哪一个也不说清楚。
父亲告诉我,我爷爷的爷爷,当过保长。所以,我也是要当官的。
向毛主席保证,我一定好好学习,将来做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
后来,我趴在桌面上睡着了,还做了个梦。梦见19岁了,我还是一米五的身高,比李妹妹矮半截。她拉着我的手说,长不高不是你的错,没事的,有人比你更矮。
我们十八岁了,可有人要一个人过十九岁生日了。
那年小学毕业,和李妹妹道别。我们约定,十八岁之前谁也不见谁,不然就说明我喜欢她。
其实分别之后,我很想见她的。从小就和我同桌,也算是青梅竹马了。
五年级时,她问我最喜欢的谁的动漫作品。我推了推眼镜,很显然我不知道动漫作品指的是什么。她指着我说了句,书呆子。
后来,我总算搞明白了什么是动漫作品。上课时,我递给她一张小纸条,上面画了一个奥特曼,就算是我的答案。
过了好久,她把纸条揉成一团,扔在我的桌面。
我是在下课后才打开的。上面只有三个字,够幼稚。
我实在不明白,喜欢奥特曼有错吗。
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老师总把她安排和我同桌。
她也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奥特曼。
如果说喜欢奥特曼有错的话,那也不能怪那时的我,那是我小时候的错。在我很小的时候,确实喜欢奥特曼。后来又觉得奥特曼只能战斗3分钟,还不如怪兽呢。
现在十八岁了,我没再见过李妹妹一面。要是她让我证明喜欢奥特曼的话,我就说,要是我能见到奥特曼,就说明我喜欢他。
很可惜,奥特曼没见过,李妹妹也没见过,以后连新都见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