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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农业局车辆撞人逃逸,无辜百姓命丧车下】向吧主求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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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4日晚6时许,唐河县毕店镇一村民骑摩托回家行至唐河县沙河铺西段(唐河往桐柏方向的312国道)时,被一辆从后面驶来的黑色轿车撞击,有目击者称,312国道路很宽,轿车的行驶路线却十分诡异,将被害者撞倒后下车两人观察,却丝毫不顾伤者的大声呼救,驾车逃逸!行至约1.5公里,又不明原因掉头返回现场并再次逃逸,最终导致伤者死亡。肇事者此种恶劣行径引起死者家属的强烈愤慨!
目前肇事车辆已找到并扣押在交警大队,据悉此车牌号为豫R69639的黑色轿车属唐河县农业局下属单位,但在此铁证面前肇事司机却并未被拘押,依然逍遥法外。如今事发已有五天,死者家属向交警大队苦苦询问是否为醉驾及事故责任认定,得到的答复却一直是正在处理并等待,且有躲避推辞之嫌。公安交警迟迟做不出责任认定结果,死者亲属悲痛万分,死者亦得不到安息。希望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秉持公正严谨的态度,严惩凶手,安慰死者的在天之灵!!!


1楼2014-01-19 17:16回复
    @唐河法律达人


    2楼2014-01-1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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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逃逸负全责,导致受害人死亡, 对方已经构成交通肇事刑事犯罪


      3楼2014-01-20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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