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已经2014了
从没有想过时间会这么不予人一丝余地。
为输入法换了新的皮肤,是淡粉色的埃菲尔。
在点下确定键之前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会用粉色的皮肤。
粉色与我绝缘。
在我很小的时候还曾经抱着淡粉色的毛绒玩具,笑的天真无邪无忧无虑没心没肺,变故的力量总是惊人的,可以将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
窗户外面悬着方形的空调外机,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已经很久没有工作了。
我将长筒靴放在上面,翻出里面的绒毛晒太阳。
我的靴子大多是长筒的,我怕冷,所以总是要晒太阳,这样才会觉得自己还完整的活着,还在阳光下思考。
话题回到粉色。
与粉色绝缘是个很偶然的事,产生了必然的结果。
上星期看到一个女生穿了一身小清新的连身毛衣,黑色打底,我跟在后面,不知道自己眼睛里露出的是不屑,是祈望,是悲哀,还是深深的无力感。
我一次又一次地试图让自己生活的像个人一些,却总是让自己累得像条狗一样。
粉色所代表的,我所压抑的,什么时候,能活得像个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