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富裕县副县长丁春生利用职权骗租万亩土地的情况举报 我们是黑龙江省富裕县富海镇五星村的村民。 现就我县副县长丁春生利用职权之便强行骗租我村18000多亩土地的违法乱纪事实进行举报,具体事实如下: 1、2011年,副县长丁春生指使其弟丁春城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张春城)签订合同承包我村草地、河滩地共计18000余亩。其实不止我们一个村,还有富海村,富北村,林场村,但实际承包人却是丁春生。 2、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张春城不顾 村民的集体权益,自行起草合同条款。但此合同村法人代表并未签字,村委会也未盖章,而且也未在镇经管站备案,实属无效合同。但副县长丁春生却利用手中权力指使其弟强行耕种土地。 3、由于惧怕副县长丁春生的权力,我村民无奈只得让其弟承包土地,但时至今日,他们仍拖欠大量承包款,村里每次催款,对方不仅拒不支付,且态度蛮横。 4、很多村民代表在获悉上述情况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解除与张春城的承包合同,但其不仅拒不履行,而且雇佣社会无业人员进行恐吓,并打砸部分村民代表的家。对于上述事实,我们曾反映到县政府,但县里领导却一直推脱,没有人为我们这些村民做主。试问,丁春生作为一名副县长,不仅不勤政与民,却指使其弟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自行签订合同强租土地从事经营活动,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我们衷心希望有关部门能为我们村民作主,还以公道。如果没人为我们做主,我们子子孙孙都将成为丁家的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