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林区职工工资水平的意义是什么? 答:森工职工工资水平低是森工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热议的重点问题。虽然我省森工连续三年为职工涨工资,但林区职工工资还低于全省社平工资水平。今年随着天保二期工程的全面实施,总局党委、总局高度重视提高职工工资工作,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进一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2、此次提高森工企业职工工资的背景是什么? 答:1、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保民生、惠民生、促发展等一系列战略部署,不断改善森工企业职工生活水平,实现“十二五”期末,森工职工工资水平翻番的目标。经总局党委、总局研究决定,对“三江”林区森工国有企业职工及总局直属国有企业职工进行工资调整。2、随着“天保”二期工程实施,全省森工木材采伐量大幅度下调,主财源大幅缩减等情况下进行的工资调整。 3、此次提高职工工资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二期天保工程为契机,以全面稳步提高林区职工工资整体水平,逐渐缩小森工企业职工与全省职工收入水平的差距为目标,充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提高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森工经济加快发展,促进森工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4、此次提高职工工资是按照什么样的原则实施的? 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企业的原则;坚持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坚持好事办好,积极稳妥,保持稳定的原则。 5、此次调整职工工资的范围是什么? 答:此次调整工资的职工,系指2011年12月31日时,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区森工国有企业和总局直属国有企业中在册的具有国有身份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 参加森工林区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在编教师以及已参照公务员套改工资的林区公、检、法等的在编人员不在此次调整工资人员范围。 6、此次调整工资的幅度为多少? 答:按人均月增资额400元标准进行。 7、此次调整工资的办法有哪些? (1)按人均增资400元标准,就进靠到企业职工工资标准上,记入职工档案,此次增资不作为计发林区津贴基数。企业自主实行的浮动工资、岗位工资等,也不作为此次增加标准工资的基数。执行企业护士工资标准的人员,在调整标准工资基础上再加10%工资。 (2)企业因停产、半停产放假仍在企业发放生活费人员,可在现有生活费标准基础上上调120元。 (3)计件工资的调整。执行计件工资的工种岗位,参照计时工资调整幅度提高定额标准,具体办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4)企业内部退养人员,按企业先行规定进行调整。 (5)此次调资后,增资额冲减在岗、下岗军队转业干部的生活补助金。 (6)在实际支付时,按照职工在岗时兑现,离岗(下岗)时不视为拖欠的办法执行。 (7)此次调整工资原则上按月人均增长400元水平进行普调。对于现年人均工资已接近或达到2万元的林业局,经总局同意后也可适度下浮调资标准。 8、此次调资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本次调整职工工资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9、此次调资何时兑现? 答:此次调资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高工资的各项工作,并确保2012年春节前将政策兑现到位。 10、调整林区职工工资的最终目标是什么? 答:针对林区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问题,我省森工积极创造条件,从2008年开始,已经连续三年,每年按月人均200元的标准,大幅度大范围的提高企业职工工资,使职工工资水平从2008年的年人均7813元,提高到今年的年人均15700元左右,年均提高幅度为20%。在森工的十二五规划中,我省森工提出林区职工工资性收入要翻一番。 11、总局对提高职工工资的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 答:这次对林区职工普调400元工资,是我省森工分步调整职工工资的第一步,下一步在解决了两级管理费后,将进一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