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战争的需要,陆军军衔制度在1943年进行了很大调整:
将长官改称士官;将大将改为亲任官(由天皇亲自任命,颁发任命书和大将军衔标志);上长官改称佐官;原士官改称尉官;合并原来各种繁杂的军衔区分为士官、士兵两类;
取消了监、正、官、工长等军衔称谓,统一了军衔称谓;单独设立技术部军衔;将法务人员改为士官;将特务曹长军衔改称准尉,仍为一等判任官;增设兵长军衔,为一等卒,以下类推。
具体设置如下:
士官: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佐官——××大佐(上校)、××中佐(中校)、××少佐(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士兵:
准士官——××准尉;
下士官——××曹长(上士)、××军曹(中士)、××伍长(下士);
兵——××兵长、××上等兵、陆军××一等兵、陆军××二等兵;
兵种勤务设置:
兵科官兵:宪兵设宪兵大佐至宪兵上等兵,一般兵种设大将至二等兵,陆军航空兵设陆航中将至陆航二等兵;
技术部官兵:兵技(一般兵种技术勤务)设兵技中将至兵技二等兵,航技(陆军航空兵技术勤务)设航技中将至航技二等兵;
经理部官兵:主计人员(军需财务)设主计中将至主计伍长,缝工设缝工准尉至缝工伍长,装工设装工准尉至装工伍长;
卫生部官兵:军医士官设军医中将至军医少尉,药剂士官设药剂中将至药剂少尉,齿科医士官(牙医)设齿科医少将至齿科医少尉,卫生官兵(医务勤务人员)设卫生大尉至卫生二等兵,疗工(护理人员)设疗工准尉至疗工伍长;
兽医部官兵:兽医士官设兽医中将至兽医少尉,兽医务官兵(兽医勤务人员)兽医务少佐至兽医务伍长;
法务部(军法)士官:法务中将至法务少尉;
军乐部官兵:军乐少佐至军乐二等兵。
当时日本陆军的常服军衔标志,1938年以前使用肩章,以后使用领章,1943年后,士官(军官)、准士官(准尉)另加袖章。
其领章、肩章的衔级表达方式一致:
将官满金底,大将(上将)三颗樱星、中将二颗樱星、少将一颗樱星;
佐官(校官)金边(指肩章、领章的两条长边,下同)二杠,
大佐(上校)三颗樱星、中佐(中校)二颗樱星、少佐(少校)一颗樱星;
尉官金边一杠,大尉(上尉)三颗樱星、中尉二颗樱星、少尉一颗樱星;
士官生(军校学员,不是军衔)金边;准士官(准尉)金边一杠无星;下士官(军士)一杠,曹长(上士)三颗樱星、军曹(中士)二颗樱星、伍长(下士)一颗樱星;
兵以樱星多寡区分衔级,兵长一杠无星、上等兵三颗、一等兵二颗、二等兵一颗,新兵(不是军衔)无星。边、杠用金属丝或丝线刺绣,樱星用铜制。
陆军的兵种勤务以勤务色和专业符号区分,勤务色在1938年前体现在领章上、1938年以后体现在M形胸章上:宪兵黑色、步兵红色、骑兵萌黄色、炮兵黄色、工兵青色、航空兵天蓝、辎重兵蓝色、卫生部深绿色、兽医部紫色、经理部茶色、法务部白色、军乐部绀青色。
专业符号中,火工为燃烧的圆形炮弹、号兵军号、靴工鞋拔子、筑垒地域部队炮台和炮筒、枪工枪管横截面和来复线、鞍工马鞍、锻工錾子、木工锯条、磨工药臼子、缝工剪子、机工齿轮、电工闪电。
当时日本陆军的职务编制军衔:
陆军大臣——元帅、大将;
陆军参谋长——元帅、大将;
总军(1945年编成,相当于方面军群)司令官——元帅、大将,
总军参谋长——大将、中将;
方面军(方面军)司令官——大将,
方面军参谋长——中将;
军(集团军)司令官——中将,
军参谋长——少将;
师团长(师长)——中将,
师团参谋长——少将、大佐;
旅团长(旅长)——少将、大佐,
旅团参谋长——大佐、中佐;
联队长(团长)——大佐、中佐,
副联队长(副团长)——中佐、少佐;
大队长(营长)——少佐、大尉;
中队长(连长)——大尉、中尉;
小队长(排长)——中尉、少尉;
司务长——准尉、曹长;
小队副(副排长)——曹长、军曹;
分队长(班长)——军曹、伍长;
组长——伍长、上等兵。
二战时期日本海军军衔的军人类别区分与陆军不同,分为士官(军官)和特务士官、准士官、下士官、兵(以上四类统称海军士兵)两类,其中后者又分成1944年以前、以后两个时期。
将长官改称士官;将大将改为亲任官(由天皇亲自任命,颁发任命书和大将军衔标志);上长官改称佐官;原士官改称尉官;合并原来各种繁杂的军衔区分为士官、士兵两类;
取消了监、正、官、工长等军衔称谓,统一了军衔称谓;单独设立技术部军衔;将法务人员改为士官;将特务曹长军衔改称准尉,仍为一等判任官;增设兵长军衔,为一等卒,以下类推。
具体设置如下:
士官: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佐官——××大佐(上校)、××中佐(中校)、××少佐(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士兵:
准士官——××准尉;
下士官——××曹长(上士)、××军曹(中士)、××伍长(下士);
兵——××兵长、××上等兵、陆军××一等兵、陆军××二等兵;
兵种勤务设置:
兵科官兵:宪兵设宪兵大佐至宪兵上等兵,一般兵种设大将至二等兵,陆军航空兵设陆航中将至陆航二等兵;
技术部官兵:兵技(一般兵种技术勤务)设兵技中将至兵技二等兵,航技(陆军航空兵技术勤务)设航技中将至航技二等兵;
经理部官兵:主计人员(军需财务)设主计中将至主计伍长,缝工设缝工准尉至缝工伍长,装工设装工准尉至装工伍长;
卫生部官兵:军医士官设军医中将至军医少尉,药剂士官设药剂中将至药剂少尉,齿科医士官(牙医)设齿科医少将至齿科医少尉,卫生官兵(医务勤务人员)设卫生大尉至卫生二等兵,疗工(护理人员)设疗工准尉至疗工伍长;
兽医部官兵:兽医士官设兽医中将至兽医少尉,兽医务官兵(兽医勤务人员)兽医务少佐至兽医务伍长;
法务部(军法)士官:法务中将至法务少尉;
军乐部官兵:军乐少佐至军乐二等兵。
当时日本陆军的常服军衔标志,1938年以前使用肩章,以后使用领章,1943年后,士官(军官)、准士官(准尉)另加袖章。
其领章、肩章的衔级表达方式一致:
将官满金底,大将(上将)三颗樱星、中将二颗樱星、少将一颗樱星;
佐官(校官)金边(指肩章、领章的两条长边,下同)二杠,
大佐(上校)三颗樱星、中佐(中校)二颗樱星、少佐(少校)一颗樱星;
尉官金边一杠,大尉(上尉)三颗樱星、中尉二颗樱星、少尉一颗樱星;
士官生(军校学员,不是军衔)金边;准士官(准尉)金边一杠无星;下士官(军士)一杠,曹长(上士)三颗樱星、军曹(中士)二颗樱星、伍长(下士)一颗樱星;
兵以樱星多寡区分衔级,兵长一杠无星、上等兵三颗、一等兵二颗、二等兵一颗,新兵(不是军衔)无星。边、杠用金属丝或丝线刺绣,樱星用铜制。
陆军的兵种勤务以勤务色和专业符号区分,勤务色在1938年前体现在领章上、1938年以后体现在M形胸章上:宪兵黑色、步兵红色、骑兵萌黄色、炮兵黄色、工兵青色、航空兵天蓝、辎重兵蓝色、卫生部深绿色、兽医部紫色、经理部茶色、法务部白色、军乐部绀青色。
专业符号中,火工为燃烧的圆形炮弹、号兵军号、靴工鞋拔子、筑垒地域部队炮台和炮筒、枪工枪管横截面和来复线、鞍工马鞍、锻工錾子、木工锯条、磨工药臼子、缝工剪子、机工齿轮、电工闪电。
当时日本陆军的职务编制军衔:
陆军大臣——元帅、大将;
陆军参谋长——元帅、大将;
总军(1945年编成,相当于方面军群)司令官——元帅、大将,
总军参谋长——大将、中将;
方面军(方面军)司令官——大将,
方面军参谋长——中将;
军(集团军)司令官——中将,
军参谋长——少将;
师团长(师长)——中将,
师团参谋长——少将、大佐;
旅团长(旅长)——少将、大佐,
旅团参谋长——大佐、中佐;
联队长(团长)——大佐、中佐,
副联队长(副团长)——中佐、少佐;
大队长(营长)——少佐、大尉;
中队长(连长)——大尉、中尉;
小队长(排长)——中尉、少尉;
司务长——准尉、曹长;
小队副(副排长)——曹长、军曹;
分队长(班长)——军曹、伍长;
组长——伍长、上等兵。
二战时期日本海军军衔的军人类别区分与陆军不同,分为士官(军官)和特务士官、准士官、下士官、兵(以上四类统称海军士兵)两类,其中后者又分成1944年以前、以后两个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