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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13岁中学生警告同学禁止和女生谈恋爱被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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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的代勇(化名)长相俊朗,他的相片被放大后,挂在灵柩的前方。12月20日下午,在南县殡仪馆,他的母亲坐在灵柩旁,泣不成声。
19日晚,代勇被同班男生陈某用弹簧刀刺中心脏部位,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3岁。结束他生命的陈某比他大6个月,也未满14岁。
案发生前最后一句话是“口好干”
代勇是南县茅草街镇划角村人,在该县天益中学初二52班就读。其父代春生说,19日晚上9点10分左右,他接到儿子班主任杨老师的电话,被告知儿子出事。在株洲打工的代春生马上赶回益阳。
事发后十分钟左右,代勇的母亲张腊云赶到学校,只见儿子倒在学校院内的宣传栏旁边,胸口全是血。
“在救护车上他还能说话,说自己口干。”张腊云哭道。当晚,代勇先后被送往南县和益阳的医院抢救,未能挽回生命。
代勇的姐夫袁龙告诉记者,经医院诊断,代勇被利器刺中心脏部位。
据天益中学校长郑德友介绍,19日晚上9点下晚自习后,大概9点08分左右,代勇被发现受伤倒在校园内,校方随即拨打120并报警。
“冲突的时间很短,就是一刀。”郑德友说。
刺中代勇的是一把弹簧刀,行凶者是他的同班同学陈某。
原因嫌疑人谈恋爱被同学“警告”?
到底是什么事,导致陈某拔刀刺向同学?
“都是因为小事情。”郑德友称,代勇和陈某因为违反纪律被班干部记名,陈某认为代勇“出卖了他”,由此引发矛盾。
“跟感情方面有一点关系。”采访中,负责办理此案的南县公安局茅草街派出所所长孟乐平介绍,事发时,有两名男生踢了陈某几脚,陈拔出弹簧刀,一旁的代勇被其刺中胸口。至于冲突原由,孟乐平没有细谈。
死者家属的委托律师胡正春向记者介绍了警方20日通报的相关情况:事发当天下晚自习后,女生刘某喊上代勇等几名同班男生,找到陈某和另一女同学,警告他俩“不准谈恋爱”,遭到拒绝。有两名男同学踢了陈某,陈某冲动之下拔刀相向,代勇被刺中倒地。
据警方介绍,陈某的弹簧刀是事发数天前从亲戚处购买的。案发后,陈某并未逃离现场。


1楼2013-12-24 10:36回复


    2楼2013-12-2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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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4-01-1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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