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投资者:山西省中石油总公司于2005年委托运城市中石化员工史鑫和卢吉平建设山西省运城市夏县中石油第二加油站。史鑫和卢吉平以资金不足为由,寻找合伙人,诈骗投资者巨额资金。
行贿:建站手续由史鑫和卢吉平办理,其中涉嫌多起行贿,行贿金额多达百余万元(其中:办理成品油证行贿金额高达50余万元),涉及多位高官和办事人员。
伪造合同:建站结束后伪造合同价款482万元,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
司法调查:2012年夏,投资者将此案报给夏县公安局,公安局调出山西中石油总公司的真实合同和地税局的原始发票,总价款837万元。卢吉平承认隐瞒合同事实,并亲手写了一份详细的贿赂名单和金额。夏县公安局已备案。
时至今日:卢吉平用非法诈骗来的钱财为自己的女儿陪嫁30万元,购买新房新车总计100余万元。
反思:史鑫和卢吉平既诈骗又行贿,公安机关已经调查,事实清楚。但史鑫、卢吉平和受贿人员依然逍遥法外。难道就没人能管得了么?还是有人从上面压着?
望热心网友顶起来!!!让更多人看到,还社会一个公道。
以下是卢吉平亲手写的部分行贿名单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