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的咬字是有些人永久的话题,这次他们的的评语是:“有好转,还是听不清”。那就再啰嗦一下咬字清晰的辩证。歌曲作为音乐的一种,首先是音乐(废话,音乐是音乐),然后才是歌词(RAP都可为一例,你听清楚了么?你爽了么?)。楼主曾经极端地认为歌词对于乐曲,无所谓至连小妾都不算,只是仆佣。深想可能是因为好词实在太少。流行歌曲的歌词不论国内国外大都不是俗白无味,就是矫情至呕,西方流行乐里更明显,多少billboard榜顶歌曲的词,不过是那几句烦滥无至的大白话翻来覆去,隐含几句性象征就已经得意至极。中国音乐这方面倒还好些,大致是文化的千年家底毕竟厚过百年军火商暴发户的书包 。遥想风雅的古代,大都是高富帅文人墨客先有诗词,再有下九流乐匠歌姬谱上音律,但这种文化等级上的桎梏,是不是国乐不兴的基因缺陷呢?中文强大的表达力是否限制了本身无意义音乐的自由驰骋?英文表达的缺陷和文化贫乏是否成就了洋乐的蓬勃呢?那当代流行音乐作词的放水为什么没有带来作曲的新生命呢?“不请自来”精彩歌词让楼主稍稍整理了一下偏激的态度,但在这个问题上,仍算左派。当然,咬字清晰在大多表达中有它的美感,其地位是主流的,但如果为了表达的需要,那就该模糊模糊,该含混含混,该扭曲扭曲,该别扭别扭。你见过咬字清晰的嚎啕大哭么?你见过气息均匀的出离愤怒么?你见过嘹亮清脆的无尽哀伤么?何况我莫的咬字也不都是“不正常”的,那么这些人的异议有多少是处于习惯性自我心理暗示的错觉?也难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