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精神文明奖发放的说明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12-19 08:05:44 浏览:494 次
各位教工:<?xml:namespace prefix="O"></?xml:namespace>
本月发放2013年精神文明奖,在职及离退人员每人发放¥6000.00,其中2013年新聘人员每人¥3000.00。
现做说明如下:
1.停发工资及病事假满一年以上人员不发。
2.在职人员此次发放精神文明奖按年终奖扣除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即在职人员扣除6000*3%=180,其中2013新聘人员扣除3000*3%=90。
3.2012年发放精神文明奖时未扣税,税务局要求扣回,因此在此次发放精神文明奖时一并扣除,扣除标准按2012年年终奖扣除;即在职人员扣除5000*3%=150,2012年新聘人员扣除2500*3%=75。
因此,在职人员扣除150(2012税)+180(2013税)=330,实发金额6000-330=5670。
2012年新聘人员扣除75(2012税)+180(2012税)=255,实发金额6000-255=5745
2013年新聘人员扣除90(2012税),实发金额3000-90=2910。
停发工资及病事假满一年以上人员不发。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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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发放2013年精神文明奖,在职及离退人员每人发放¥6000.00,其中2013年新聘人员每人¥3000.00。
现做说明如下:
1.停发工资及病事假满一年以上人员不发。
2.在职人员此次发放精神文明奖按年终奖扣除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即在职人员扣除6000*3%=180,其中2013新聘人员扣除3000*3%=90。
3.2012年发放精神文明奖时未扣税,税务局要求扣回,因此在此次发放精神文明奖时一并扣除,扣除标准按2012年年终奖扣除;即在职人员扣除5000*3%=150,2012年新聘人员扣除2500*3%=75。
因此,在职人员扣除150(2012税)+180(2013税)=330,实发金额6000-330=5670。
2012年新聘人员扣除75(2012税)+180(2012税)=255,实发金额6000-255=5745
2013年新聘人员扣除90(2012税),实发金额3000-90=2910。
停发工资及病事假满一年以上人员不发。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