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首次建立电子学籍。系统上线初始化数据时,通过在校生注册功能,为纳入学籍管理范围的所有学生首次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学籍信息入库后,经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上报到教育部。教育部通过公安部身份认证服务系统进行学生身份验证,验证无误的学生再在全国学生数据库中进行学籍查重。在全国学籍系统中为每名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终身使用的学籍号,并以学籍号为基础形成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不同阶段的终身电子学籍档案。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具有唯一性。对存在身份验证错误和重复学籍的学生,将相关信息退回当地进行问题学籍处理。学生学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工作的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审核和监管责任;学校学籍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和学籍档案管理等工作;学校各有关部门和班主任协助提供和核实学生学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