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月初,石家庄万达广场的部分商品房开始交房,在进行到暖气费缴纳时,不可思议的问题发生了:大多数业主要求停用房间暖气时,得到的回答是,不论任何情况都要交暖气费的全款!如果不交暖气费,那么,其他三项如物业费、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保证金也不收,交房程序就自然停止了。在交款现场,我们看到了交暖气费的全款的所谓根据:用大号字体打印的2013年11月1日实行的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的摘录(对首次纳入供热管网的新建房屋实行整体供热)。见下图。对此,我们感到了在交房过程中的赤裸裸的勒索!
首先,业主拥有自主选择和不选择供热服务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据此,万达业主拥有选择暖气用热服务和不用热服务的权利。并且,新建住房的取暖用热设备也能够支持对每一用户单独进行开通与关闭,支持这种权利的贯彻。
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中规定:“对首次纳入供热管网的新建房屋实行整体供热,……”。规定内容不分青红皂白,一概实行整体供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违背了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违反了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规定。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抵触,应服从法律,或修改,现在应该是无效的。
其次,大多数业主要求停用房间暖气时,被拒绝,如果不交暖气费全款,则自动停止交房流程后面的程序,一旦拖下去,万达广场投资公司在交房通知中单方强调,业主未办理交房手续将视为业主已收房,产生责任由业主承担。由此可见:不交全额暖气费,就不给你交房。多么霸道,多么赤裸裸的勒索。
我们不希望这种丑恶现象存在下去,希望政府有关部门通过行动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将有关剥夺用户消费权利条文得到修改,也希望收费部门迅速纠正这种丑恶的赤裸裸的勒索行为,并向已收费业主公开道歉,要求退款的予以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