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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入门] 企业要学会做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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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是一种善举,是没任何功利的。每个企业都要有真正的慈善文化,学会怎样去做慈善,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
  文>孙大午 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很多人都知道,大午集团一直以“好人相聚的地方”为荣,但在公众媒体中,大午集团的慈善行为并没有什么新闻,这既与公司本身的文化有关,更是公司实施慈善的方式所产生的必然结果。
  企业家与慈善
  其一,富豪与企业家并不是一个概念,富豪包含的人要广得多。一个人只要拥有了大量财富,无论他是合法经营所得,还是财富继承,也不论他是贪污受贿还是挪用侵占等,都可以称作富豪。至于他本人,可以是官员、影视明星、运动员、企业家,也可以是官二代、富二代或其他。企业家则并不都是富豪,很多企业家艰苦创业,努力打拼,但并没有成为富豪,而能成为富豪的企业家则是极少数。
  其二,这个问题则非常关键。这些被称为富豪的企业家,企业资产少则几十亿,多则上百亿,究竟有多少个人财产?在很多媒体和公众的心目中,一个企业家,尤其是私营企业家,企业有多少资产,他个人就有多少财产,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在20年前,我就提出过“私营企业不姓私,它是私的积累,公的发展”的观点。一个独资企业在规模很小时,可能是个人的,但当它发展壮大后,企业就具备了社会性。它的员工、客户、供应商乃至周边社区的民众,都与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这个企业或盈利或亏损,都会对这些人的工作和生活产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所以当一个企业规模很大时,私营只是一种经营形式。
  “私营企业不姓私”的观点,在2006年实施的《公司法》中得到了体现。公司法的第三条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就是说,哪怕是独资公司,企业资产也只是属于这个企业本身,而不属于投资者或企业家本人。
  所以,有的企业家捐款时,把企业财产视同个人财产,这是不对的。如果企业家把企业看成了个人财产,那么调动的实质就是挪用、侵占,是违犯公司法的。这样的捐款与国外巴菲特、比尔·盖茨等著名慈善家,有着本质不同,后者的捐款,捐的是个人财产。企业把财产捐了出去,个人得到了名誉,却侵害了企业、员工、客户以及所有企业相关方的权益,这样的捐献是与慈善相悖的。
  前些年,大午集团在经历风波时,有人称我为“一无所有的亿万富翁”。目前,我们有7亿资产,但这些都属于大午集团的,并不是我的个人财产。自集团成立至今,我从没分过红,只是领取工资,个人财产很少,房产和存款加起来也没有100万。
  其三,企业该怎样捐款?其实是“企业该怎样做慈善”?这是由上面问题衍生的。但现在的事实是,很多人认为捐款就是慈善,尤其是国家发生灾难时,一个企业是否捐款、捐多少,已成为民众衡量这个企业是否慈善的标尺。
  怎样做慈善
  在我看来,企业是否捐款、捐多少,不仅不能由上级部门指定,也不能由企业家本人决定,更不是募捐晚会现场举“××公司捐款××万元”牌子的人决定。企业是有限公司的,捐款至少是董事会决策的结果。企业是股份公司的,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以往,在突发灾难时,外资企业很少捐款,有人对此意见很大,甚至号召民众抵制这些企业。外资企业捐款少,固然会有一些民族因素,但也可能它们有自己的慈善模式。在很多著名外企的公司章程里,都有明确规定,从每年利润中提取固定的比例,做慈善。对他们而言,做慈善已成为一种常态,即使有了突发灾难事件,其日常所积累的慈善基金已经足以履行其社会责任。
  然而,国内的很多企业却不是这样的,大多都是有了突发事件后,才开始积极捐款的。这样的企业,即使没有功利的因素,也缺乏必要的程序正义。
  慈善应是慈悲心驱动下的善举。真正的慈善行为应是一种没有附加要求的施舍。施舍本身就是一种快乐、一种满足。事实上,对于我们这个有着慈善传统的民族而言,真正善良的人,不用劝也会行善;心地不好的人,单凭一次晚宴,也很难引导其向善。
  然而,对于大午集团的慈善行为来说,不是追求大鸣大放,而是采取了“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大午集团在发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提倡先学做人,后学做事,将企业建成了“好人相聚的地方”,也逐步形成了大午集团的慈善原则,概括起来就是:“救亲不救疏,救近不救远,救农不救城,救急不救穷”。而“救亲不救疏,救近不救远”,则是从集团的角度来区分的。这里的“亲”和“近”,不仅包括我们的干部员工,也包括干部员工的家属,以及我们的客户、供应商、消费者和周边社区的民众。
  企业需要照顾的。首先,就是企业员工。如果一个企业连员工利益都不能保证,对外捐的再多,也只是一种伪善。其次,企业必须保证消费者利益,这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尤其是食品行业。若一个企业不能“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生产质量合格的产品”,捐再多的钱也不是真慈善。另外,客户、供应商和企业周边的民众,同样与企业利益攸关,应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
  “救农不救城”,是指大午集团本身就是农牧企业,扎根于农村,因此一定要先把回报农村作为首任。“救急不救穷”,是古训,也是我们的慈善原则之一。对于符合我们的慈善原则需帮助的人,我们都会尽力帮助,但若被帮的人不求上进,只是依赖企业救助,那么我们将停止救助。
  我称不上慈善家,但我认为,企业做慈善要立足当地及周边,不带功利思想,不求回报,争取造福一方!从这二十几年的实践来看,大午集团基本做到了这一点。
 


1楼2013-11-27 10:07回复